摘要:郑州市中原区的李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河南联通未经李女士同意将她手机账户中的话费无故扣除750元,拒不说明她的话费被扣除之后的去向且拒不归还被返销掉的话费。 投诉者情况 姓 名:李女士 电 话:186****5210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 投诉类别:手机通讯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229号 联系方式:68984567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名下的手机号码186****5210与166****7496在9.29日下午15:25至15:27期间被河南联通无故扣费其中186号码分三笔被扣除450元,166被扣除一笔300元,共计750元,186****5210是一张副卡,每月只有6元的副卡功能费用,166****7496已经办理停机保号,每月只有5元的停机保号功能费,通过查询账单,对于这4笔消费没有任何显示,通过联通反映之后被告知由于9.21日通过工信反映11555号客服在9.17日晚上十点回电话把已经入睡的我吵醒,对本人造成骚扰的问题未能达成和解,故联通将前期我投诉其他问题时返还的话费给返销走了,通过联通投诉之后联通拒不核实是哪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擅自扣除了我账户中的话费,且拒不归还属于我账户中的750元,针对被无故扣费的问题自9.30日开始投诉,直到11.10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河南联通10010工号11941仅在10.18日给我回复了一个电话,希望我接受河南正华公司针对客服人员的的核查结果:1,晚上十点回电话,因为我有正常的接听,故不存在骚扰;2,该客服人员只存在业务不熟练的问题,但是服务不存在问题。作为客服服务质量监管的部门,我就想请问,我有要求你晚上十点前给我回复吗?大晚上你的客服打电话给我吵醒了,在听到我说要投诉他的时候直接将电话静音,给我晾在那里了,之后长达一分钟的时间里我一直问还在不在,能不能听到我说话,该客服一直都没有再回应,这样的服务都不存在问题,那你正华公司都是如何考核客服服务质量的?如若当时他诚恳的给我道个歉,我还会进行投诉吗?我要的就是一个态度呀!可是我投诉了那么久,河南正华你有处理问题的态度吗?如若你有应该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给我回复电话,针对客服的服务存在的问题,做出承诺:以后加强培训,并且发通知晚上除用户有特别要求外,不在晚上六点后联系客户,这才是你处理问题应有的态度。可是正华公司你是如何做的?居然以为我考虑为由,称晚上十点回访是担心我等待时间过久,简直就是在狡辩,错了就是错了,一味的推卸责任问题就算解决了吗?3.话费返销是联通公司统一返销的,针对我要求将无故被扣除的话费返还的要求联通无法满足。(正华公司称非该部门操作的话费返销,前期为我处理费用的淮河营销中心称其部门无跨越返销的权限,但是具体是哪个部门进行的操作至今没有答案)4由于该客服的骚扰电话,害我一个晚上失眠的问题,正华回访称未造成任何实际的损失,故无法做出赔偿,我想请问正华公司,什么才算是实际的损失呢?精神损失不算损失吗?针对话费被无故扣除的问题,我要求河南联通:1.核实到底是哪个部门擅自扣除了我750元的话费,该部门有何权利不经允许无故扣除我账户中的话费?2.请按照电信条例将无故扣除的费用双倍返还给我,麻烦河南联通以现金的形式返还给我,因为河南联通返还的话费太没有安全感了,说扣除就被扣掉了,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提示,通过网厅查询相应时间点的费用都是0.00,但是却莫名其妙不见了750元,作为消费者我账户中的话费归属人是我号码的机主,只有机主有支配权,但是联通连同我的知情权一并给我剥夺了,我想请问河南联通:你凭什么?难道就因为我前期投诉过其他问题,你返还给我的话费就还是属于你河南联通的吗?从话费划拨到我账户的那一刻起,话费的归属权已经进行了变更,该笔话费的所有人是机主,也就是我本人,你联通的工作人员有何权利未经机主同意擅自扣除我的话费? 9.21日的工信申诉未能达成和解的原因是什么?我是没有给你联通处理问题的时间吗?自9.17日晚上十点开始至9.18日晚上6点左右,我多次拨打10010反映该客服的问题,要求24小时内联系处理,但是一直无人处理,9.19日10015投诉之后11959号客服回访时承诺的是针对我要求客服对我造成骚扰的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的问题,需要上报,之后再做回访,但是该问题在晚上打10010查询处理进度时被告知该问题的处理我已经满意了,要求客服将我未满意,要求继续处理的意见备注上,在9.20日再次拨打客服电话查询时被告知问题已经以我满意结单了,且建议部门不做回访,要求客服将问题上报,要求继续处理,无人处理, 9.21日写了工信申诉材料,联通回访时质疑为何将我未满意的问题以满意给我结束了,客服以10015投诉处理有时限为由,称会继续跟踪处理,工单结束只是为了避免工单超时,简直可笑,我10月份的10015投诉,工单运行了一个多礼拜,一个电话没有给我回访,一直是已上报,已上报,上报了4天工单直接给结束了,这你咋没有处理时限了呢?不怕超时被考核了呢?借口找的简直就是可可笑至极!联通11959号客服于9.25日使用61992611来电威胁且冒充自己是11953,称如若我不同意和解将对我前期返还我的话费重新考虑,我就想请问前期已经处理满意的问题,我并未再次投诉,凭什么要将我的话费给我扣除掉?我明确表明了我不满意,会继续投诉,联通直接以我同意和解给我虚假和解了,通过联通10015投诉要求核查是谁替我和解的,是谁有这个权利替我做决定的,针对该问题至今没有答案,我想请问河南联通你这是不是在包庇你的员工?无奈只能将联通虚假和解的问题再次通过工信进行了申诉,联通以9.29日的工信申诉生成了工信转办被工信考核了为由,擅自将我账户中的话费返销走了750元,我想请问你工作人员的责任导致的问题凭什么要由我为你们买单,你这不是强盗理论吗?你给我返还的话费难道是封口费吗?在话费返还之后,我和你河南联通签署有以后无论发生任何问题都不再进行投诉的约定吗?你河南联通是要连同我投诉的权利也一并给我剥夺了是不是?我想请问河南联通你处理意见中的我以各种理由以通过工信投诉,集团投诉为手段来要挟这一条,是谁给出的?作为消费者,当权益受到了侵害时,投诉是我的权利,怎么就成了我要挟你河南联通了?河南联通还往我身上泼脏水,将我定义为恶意投诉用户,我想请问河南联通我为什么要投诉?原因是什么?责任在于谁?是不是你联通有责任我才进行投诉的?以下是自6月份开始通过联通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情况。 1.宽带问题:本人今年6月份搬家之后由于所在位置没有长城的宽带覆盖,于6.8日拨打营业厅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个冰激凌套餐的新号码捆绑宽带的问题时,工作人员告知由于本人名下已经满5张手机卡了,无法再办理新号,其中有4个号码是主副卡关系,就咨询是否可以将其中的副卡解绑转成冰激凌的套餐再捆绑宽带使用,解绑转套餐需要次月才能生效,由于家里孩子就要放暑假了,当月就着急要使用宽带,工作人员提醒本机所使用的396元套餐就可以免费加装宽带,但是由于享受的有集团优惠,需要到中原路营业厅的二楼去办理,后来特意请了一天假,一大早8点就赶到了集团客户部,前面已经排了将近20个人了,长时间的等待之后终于到我了,工作人员一查询称由于参与的有八折优惠,需要找我当时办理套餐的经办人才可以,请了一天假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业务未能办理成功,通过联通反映后补偿了当天的误工费150元以话费形式到186的手机号码上,关于安装宽带的问题通过找当时办理套餐的经办人,在等待了一个多礼拜宽带的问题由经办人打签报总算是在6.22日给安装上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确定原本我所使用的套餐里是可以免费使用联通300M带宽的宽带的,河南联通经与其市场部的工作人员核实也证实了该问题,那么按照联通的资费标准300M带宽包年费用是1440元,我的套餐合约截止到2018.6.22日已经使用了两年三个月,相当于未能免费享受宽带使用所造成的损失是3240元,由于在当时办理套餐时通过营业厅咨询关于是否可以加装宽带的问题时被告知的是副卡和宽带只能选择其一,后叠加了三张副卡与主卡共享套餐内的2000分钟通话6G流量,所以付费安装了长城宽带,由于号码使用的合约期是三年的,故当时宽带也是办理的三年的,当时交了2260元的费用,相当于由于工作人员的错误解释,导致我有实际的损失,后投诉要求联通进行补偿,自此联通公司开始了漫长的踢皮球,先是要求我提供当时咨询问题的具体是哪个营业厅,时间过久本人已经没有印象到底是在哪个营业厅了,联通以找不到营业厅就无法确定责任人为由,告诉我无法核实处理,后来记得是在号码转副卡的时候咨询的,经联通核实是淮河路营业厅,营业厅找到了,系统记录里肯定也能显示业务是哪个工号办理的,责任人也找到了,现在可以处理了吧?联通回访称找该工作人员核实了,其不承认有给我这样的解释,由于我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所以仍然无法处理,我就呵呵了!那你直接一开始就告诉我时间过久,关于宽带的问题你无法处理就可以了不是吗?难道我去你联通正常的办理个业务还需要拿手机将办理业务的过程拿手机给全程录像或是全程录音不成吗?如果我知道有免费的联通宽带可以享受,我原有的联通宽带为何要拆机另外去付费办理一个租用联通线路的长城宽带呢?这明显的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正常的逻辑不是吗?后经长时间的投诉,联通协商补偿1200元话费。 2.信号问题:由于所搬到的属于新建小区,手机没有网络信号,包括通话都是一直卡顿的,在宽带安装之后可以连接无线上网了,也就相当月网络信号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但是当月网络信号受到了影响,套餐费用被扣除的仍然是396元,要求有补偿吗,经过协商补偿当月的套餐费用400元至186****5210号码中。 3.呼转被另外计费问题:8月份在套餐内2000分钟只使用了一半的情况下,查询账单发现被扣除了不到5元的通话费用,经联通核实-由于手机呼转产生的费用,对此扣费不满,呼转另外计费的问题,作为一个联通的老用户,我从未看到联通有任何公示,也一直都不知道呼转是需要另外计费的,且在办理业务的受理单上也未有此条提示,当时被告知的是除港澳台,全国通话都是包含在通话分钟数内的,后联通承诺补偿50元话费至186的号码上,在9.3号到账。 4.过户问题:由于名下已经满5张卡了,想要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新号码,故拨打10010咨询关于过户的问题,客服解释带上双方的有效证件一起到联通自有营业厅办理即可,后与家人前往营业厅办理被告知由于套餐合约未到期,郑州当时的气温已经高达40度了,可想而知本人的心情,简直就是快要爆炸了,不确定的问题你可以核实后再给出答案,但是一再的被错误的误导,一再的被耽误时间,由于需要双方持身份证到营业厅,家人请了假一起前往营业厅,按照客服的指引业务再次未能办理成功,通过联通投诉之后正华公司给处理了430元费用至本人的支付宝账户。 5.客服服务问题:原以为终于可以消停了,投诉真的是一件耗时耗力又伤身体的事情,有的时候感觉被气的肺都快要炸了,结果9.17日13:42拨打10010客服11555接听,要求核实账单里的联通在信扣费的具体情况,核实之后回复处理即可,结果在晚上十点这个客服就打来电话给我吵醒了,晚上十点你客服在上夜班,难道我也要陪着你上夜班的客服一起不睡觉才对吗?并且对于我要求核实的问题一问三不知,连具体是哪个号码上产生的扣费都不知道,还需要我提供号码,你联通的系统中难道没有相关显示的吗?给我回电话的目的是什么?是来解决问题的才对,可是这个电话回复完给我的感觉就是你是来制造问题的,我打电话反映问题时要求的是将问题核实清楚以后联系处理,因为我对联通在信扣费有异议,因为产生联通在信费用的号码是我们家60多岁的老人在用的,她根本都不识字,怎么可能完成发短信的操作呢?给我打电话都是需要我给手机上设置快捷键才能完成的老人,眼都花了又不识字的人怎么会发短信呢?(这样的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大概是在2016年5月,当时产生了一个时尚生活的业务扣费,手机收到了3条短信,每条2元,共计6元,本人通过网厅查询通话详单,短信详单,以及上网详单,都未有任何数据证明有进行相关的操作完成业务订购,时尚生活的客服回电话时也承认了系统中显示手机未进行确认,但是被扣费了,可是联通回访称有我手机的上行记录,联通称只能三倍返费,我未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18元话费给充值到了185****8519的手机号码上,通工信申诉之后要求联通按照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赔偿500元,后来时尚生活业务将剩余的482元费用转账至了我的银行卡中)。按照正常处理流程应该是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给我回复解决才对,那11555你为何要越权处理呢?投诉之后一再要求11555不要再给我回复电话了,但是在9.20日12:20分该客服再次给我回了电话,毫无处理问题的诚意,一接通电话就问我投诉客服人员对我造成骚扰的问题具体是什么情况,你是来搞笑的吗?什么情况你不比谁清楚呢?我将问题描述之后要求必须给我有赔偿,因为就是因为这个骚扰电话给我气的一个晚上没能休息,结果一听到我发火这个客服再次将电话静音了,你是来解决问题的吗?我就想问下联通公司,多次投诉该问题要求上传客服录音至反映问题所运行的工单当中的要求正华公司为何迟迟不予上传?不敢上传录音的原因是什么?正华公司找了两个理由拒不上传录音,一开始说是录音属于内部资料,无法上传,我提出质疑:本人并没有要求联通将录音提供给我,而是上传到联通的内部系统中,客服称需要上报处理,之后就杳无音讯了,后来又以录音内存过大为由,称无法上传,我就想问我与11555的通话时长总计也就不到20分钟,能占用多大的内存,你河南联通的系统是干嘛吃的?就那么菜?20分钟的录音都放不下?找的借口简直可笑,但是我投诉的问题还是被联通公司给一再的结单了,一直是建议部门不做回访给我结束,对于我的投诉诉求视而不见,根据电信条例: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四十条第(五)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河南联通你是不是已经违反了电信条例的这条规定呢?我希望联通能够针对客服人员的问题,如实处理,告诉我11555的客服服务是否存在问题?并且保证以后半夜回电话的问题不再出现。 长时间投诉联通迟迟不予处理,故通过联通反映要求,如若不想归还扣除我账户中的750元费用,我也不再强求,联通已经将我定义为恶意投诉用户了,在发生了问题以后不是想着如何解决问题,而是如何解决我,那我不做你联通的客户了总可以了吧!我一个月396元的费用可以去买其他运营商的服务,何必花钱在你联通找气受呢?156****5210参与的396合约还有5个月的时间到期,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套餐费用将近200元,账户中剩余话费与被返销走的450元是足够抵扣剩余5个月要缴纳的套餐费用的,河南联通就是在恶意的增加我投诉问题的时间成本 ,自9月份开始我打给10015的通话至少有2000分钟了,但是河南联通拒不处理,我真的是累了,就要求联通将我的套餐无条件给我解约即可,联通以今年我投诉问题为我返还话费已经有两多千多元为由,称我多次投诉,耗费其大量的工作人员为我处理,而我实际要缴纳的套餐费用一年也就两千多元,相当于是联通为我免费提供了一年的服务,还说我已经严重影响其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河南联通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一个小小的个人,还能影响到你联通公司的经营秩序了?称如若解约还需要我缴纳违约金,凭什么呀?为何对于给我造成的损失,一再的被你河南联通耽误的时间,还有一再的被影响的心情,对我的生活都造成了影响,给我气的好多个晚上都失眠,这些你只字不提,只提你河南联通有损失,我只想问我账户中的话费你河南联通有什么权利未经机主同意擅自扣除掉?单独两年三个月未能享受免费使用宽带的问题你河南联通给我造成的损失按照你联通的资费标准就已经有3240元了,你河南联通都给我返还了吗?我投诉之后你来找我协商,我是没有退让吗?在这个问题当中我没有任何责任,但是你给我处理1200元的话费时我是不是也同意和解了?等于我个人因此承担了2040元的损失不是吗?怎么我退让了之后还成了我恶意投诉了呢?你河南联通还讲不讲理了?简直就是霸王条款!针对以上所有问题的表述我承诺都是实事求是的,有任何虚假的描述我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是因为当时联通称我无法证明在办理本机套餐合约时,当时工作人员确实给了我错误的解释的问题之后,我与联通的所有通话都保留了录音,这些录音在问题未解决之前我会一直保留,希望河南消费网能替我们消费者做主,非常感谢! 投诉请求: 1. 将未经机主同意擅自扣除的750元话费按照电信条例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我; 2. 找出9.19日10015投诉按照我满意虚假回单的责任人,并给我赔礼道歉; 3. 找出9.21日工信预申虚假和解的责任人,并给我赔礼道歉; 4. 针对11555客服的服务问题,由相关责任人给我赔礼道歉,并保证之后不会再出现大半夜给我回电话的问题 现有证据:话费被返销的记录截图 

2018年11月21日15时59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18年11月21日16时28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 你好,我部是联通公司,关于186****5210李女士用户申诉问题,我中心已以文件方式给你发送邮箱,请您接收,谢谢! 一、客户基本信息: 号码: 156****5210,使用客户姓名: 李女士,产品名称:全国396套餐,投诉人是机主本人。该号码捆绑的副卡号码是:185****8519、156****5210、186****5210,副卡套餐费用每月6元;该套餐捆绑的宽带账号是:03710771****,固话是03716791****,固话及宽带月租均享受免费。 二、历史投诉情况: (1)用户首次反映10015工单工单编号: 20180612095618314894 内反映要求申请宽带,须水营业厅告知号码是集团办理的,要到集团客服部中原路营业厅办理,后到此营业厅核实无法办理,故用户要求须水营业厅给处理其来回跑的误工费,最终处理误工费150元至用户186****5210帐户中。 (2)用户再次反映10015工单编号: 20180627171027365792 工单编号: 20180705133745387066 工单编号: 20180711180608180861 工单编号: 20180806100113947587 内反映当时办理入网的时候未提醒自己套餐可以捆绑宽带,导致自己申请电信,要求给其赔偿1000元,首次反映,我部协商8月5日前后给其返费900元,因用户8月6日未收到此费用,故要求再给其处理300元,此费用二七区中心以支付宝方式给用户转账300,合计1200元 (3)用户反映10015工单编号: 20180721093319261814 工单编号: 20180718175516287140 工单编号: 20180722162737856040内反映在中原区西四环建设西路153医院信号不好,要求给其赔偿400元,中原区营销中心给其处理费用400元 (4)用户反映 工单编号: 20180726153336994045 因一证五户,导致无法新开卡,并且合约期内不能过户不认可,要求给其赔偿430元,河南正华公司回复已给用户转账430元至用户的支付宝账号139****5415 (5)用户反映工单编号: 20180810171730829490 反映对呼叫转移费用不在套餐分钟数内不认可,要求给其500元赔偿,最终我中心和用户协商给其处理50元(用户实际呼叫转移费用只有3.3元) (6)用户反映工单编号: 20180918152820177734(工信预申诉) 对于宽带机顶盒增值业务收费不认可,增值业务平台已把用户费用20.83 元返还,现用户要求赔偿1000元,此要求我部无法给其满足,经协商,给其支付宝转账200元现金。 (7)该投诉用户近期使用其手机号码、宽带账号,反映公司信号、增值扣费、政策争议、客服代表服务等多个问题,向工信部、集团公司、省管局、总部微博、省总经理热线等等投诉渠道,累计投诉数十次,每次处理结果均是要求公司返费,否则继续升级投诉。至此,公司已累计为该投诉用户送费+工作人员垫付费用,超过2400元。 (8)9月21日,投诉用户再次向工信部申诉,认为客户代表服务不当,核实用户2018-09-17 13:41:30 来电反映手机号码扣费的问题,热线正常解释并告知核实后再与其联系,热线站在用户角度考虑,怕等待时间过长热线于2018-09-17 21:59:23联系用户解释账单问题,通话中用户要求核实具体扣费时间,故热线让其等待后核实。业务查询需要时间,热线业务操作不熟练可能让用户等待过长,此问题我部会后期会加强培训。但是服务无问题;用户于18日多次来电投诉热线晚上打电话打扰其休息,热线正常按照流程受理,并未提及不要求热线亲自回电问题,处理期间用户18日晚再次来电反映此问题,不要求热线亲自回电,因信息传递需要时间,故热线于19日再次联系后。后期接到通知后并未再联系用户。同时该用户来电查询之前热线工号不一致问题,我部后期针对于此问题会再次向热线强调,同时会加强培训;用户以此为由向工信部投诉,公司解释申诉后已多次向用户解释上述情况,用户不认可,坚持要求公司再次赔偿300元,该要求无法满足;在沟通中,处理部门已明确告知用户,如与公司未能达成和解,公司将会返销之前送费。 (9)9月29日用户升级至工信转办,流水号:20180929142738799993,当天,公司将其账号中剩余未冲减返销的费用450元做返销。 (10) 关于把之前送费返销450元问题,联通公司之前对于该投诉用户的进行的多笔返费(约2400余元),是针对该投诉用户本人使用的联通公司所有号码、所有投诉作出的补偿,并非针对单一投诉问题,且是基于联通公司能与客户达成申诉和解的基础上做出的补偿,但该投诉用户在接到返费后再继续以其他事由再次升级投诉,导致公司对其返费逐渐增多,我公司数次满足其返费要求,也助长了该投诉用户继续持续恶意向以工信部、集团公司投诉为手段,来要挟公司,已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故公司已无法再次、无底线的满足其索费要求。 三、本次处理情况 1、投诉用户继续以前期公司问题未解决为由,向集团公司投诉,关于用户问题,公司均已答复多次,用户任何诉求公司均已无法满足。 2、用户主卡156****5210办理有合约,办理有全国iPhone6s 64G预存话费送手机396元档(36个月)[全渠道] 2016-04-01 00:00:00 2019-03-31 23:59:59,合约期是3年;主卡享受集团8折优惠,每月系统返费169元,用户仅需每月交147.8元。 3、关于其主卡要求解除合约问题,主卡:156****5210 套餐: 4G全国套餐-396元月套餐费 ,于2016年3月18日入网,入网缴纳预存6099元;6099元分36月返还; 2015年09月23日全国iPhone6s 64G预存话费送手机396元档(36个月)[全渠道] 开始时间:2016-04-01 00:00:00 结束时间:2019-03-31 23:59:59 ,如客户要解除合约,根据业务规则:客户需缴纳违约金1135元。因其在办理合约时,仅缴纳了6099元终端款,我公司从合约生效之日起,到目前已为其返还31个月的话费,累计公司共返费5239元,如用户现在无条件解约,公司将受到严重损失,故关于解约问题,缴纳违约金后方可正常解约。 4.投诉人共使用郑州公司3张手机卡品(1张主卡、两张副卡)、一个免费宽带、一部免费固话,但每月合计仅为公司159.8元(主卡396套餐费*0.8集团8折优惠-169合约返费+12两张副卡套餐费),一年才为公司缴纳159.8*12=1917.6元,但公司仅2018年至今就返费了2400余元,相当于公司无偿为投诉用户服务,同时还要付出大量人工成本解决其大量升级投诉问题。 5、故针对该投诉用户,郑州公司将不再满足其任何费用要求。 鉴于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意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停止调解,建议双方去别的渠道进行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河南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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