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李女士 电 话:
151****051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园田路 投诉类别:
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河南省润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8号升龙大厦11号楼16层1611号 联系方式:17719162358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今年12月18日,我与河南省润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源地产)就园田路文劳路西文雅小区8号楼7层东户一标间签署租房协议。我通过支付宝向房屋负责人吴某支付剩余尾款包括全年365天管理费(该项费用在达成租赁协议前甲方只字未提,却在协议签署后并支付房屋押金及租赁费后告知我还要收取房屋管理费)。一式三份! 合同签订后,19日本打算等业务员李某把大门钥匙给我后就搬进去。谁知他通过电话告知我让我改合同,说是公司备案要用,合同日期必须要改为14号!20日-21日两天时间因修改合同日期发生多次矛盾!期间报警三次,该公司负责人均无理由或以不正当理由逃避,未给我一个合理解释和积极处理,一直推脱和逃避!并强势表态不改合同就不让我入住,让我去其营业点办理退租。提出退房日期以转租给下一租户起算起。期间产生的房租由我承担!同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更改其公司所保留的两份合同日期!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截至目前,甲方继续对我冷处理中,不履行承诺和义务,我也至今未入住该房间,房间各项物品清单未有人过来进行登记交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你们能帮助我!
投诉请求: 要求润源地产退还三个月房租、押金及管理费; 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
现有证据: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补充协议 2.定金及押金,房租收据 3.微信及语音记录
2018年1月3日11时2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称已经入住进去,如果后期出现问题会再跟河南消费网反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