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州市中原区的孔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自己2017年2月23日在象湖里售楼部缴纳两套公寓,由于项目进展严重滞后,自己根据《内部团购协议》约定要求退款,一切退款手续签字完毕,但是该公司一再推诿。自从去年退过4万多元房款后,截止目前已有半年时间没有退过一分钱,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催要无果,现退款事宜一直未得到解决。 投诉者情况 姓 名:孔先生 电 话:135****8015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象湖里售楼部(开发商: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中央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0371-61172666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2017年2月23日在象湖里售楼部缴纳两套公寓团购费共计4万元整,并于2017年2月25日与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电话:0371-61172666 签订了《内部团购协议》并缴纳两套公寓购房定金303650元,协议显示项目信息为:项目名称:象湖里,项目地址:郑东新区康庄路与绿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由于项目进展严重滞后,本人根据《内部团购协议》约定要求退款,并于2019年8月24日进行办理退款手续,该公司承诺于2019年10月10日退款,若不能按时退款则支付所交房款月息1分的违约金,一切退款手续签字完毕。但是该公司一再推诿,后又说按每个月最少退2万分期退款,2019年12月开始按1分5的月息付违约金。自从去年退过4万多元房款后,截止目前已有半年时间没有退过一分钱,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催要无果,现退款事宜一直未得到解决,故有此投诉,望能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要求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退还买受人剩余购房定金26万元整,及约定的退款违约利息。 现有证据:收据, 《内部团购协议》 ,《<象湖里>项目退房/退订申请单》
2020年6月5日11时09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象湖里售楼部(开发商: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17时22分,象湖里售楼部(开发商: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情况说明 河南消费网: 关于贵网转来孔*要求退款一事,回复如下: 2017年2月25日,孔*和我公司签订《内部团购协议》,认购了我公司开发的象湖里C座3层的A3号、A4号公寓,合计支付了303650元款项;2019年6月,象湖里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孔*认购的两套公寓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2019年8月29日,孔*提出终止认购关系不再购买房屋,要求退还支付的房款,双方约定了退款时间具体时间以及不能退款的法律责任。因环境管控、房地产市场预冷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回笼较慢,截止目前我公司退还了孔*的部分本金以及2020年6月1日之前的利息。在房屋买卖关系终止后,双方形成了普通的欠款关系,我公司认可欠款的数额,正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清偿拖欠孔*的本息。 特此说明。 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15时4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孔先生表示:对方现在支付的利息就是之前说的违约金,当时开发商说的是每月至少还款两万多,现在都半年没有还过房款了,总共才退了四万多。 本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河南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爆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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