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州市中原区的牛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2017年2月18号在象湖里公寓售楼部团购一个公寓,当时不知道五证不齐全,销售顾问口头说当年五一开盘,结果拖到2019年十一开盘,因是本人刚需房,看到建设进程极度缓慢,所以拖到2020年4月去退房,双方就退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投诉者情况 姓 名:牛女士 电 话:150****1431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象湖里售楼部(开发商: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中央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0371-61172666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7年2月18号在象湖里公寓售楼部团购一个公寓,当时不知道五证不齐全,销售顾问范**口头说当年五一开盘,结果拖到2019年十一开盘,因是本人刚需房,看到建设进程极度缓慢,所以拖到2020年4月去退房,开发商态度蛮横,声称必须签订承诺不举证承诺书才退,并且只退房款,不退团购费,没有违约金,如果想要团购费利息,那就必须等到2021年6月份,并且不签订协议。 投诉请求:退还房款团购费和3年利息 现有证据:交费收据,团购协议,退房申请单 



2020年6月3日10时41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象湖里售楼部(开发商: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08时53分,象湖里售楼部(开发商: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情况说明 关于牛**投诉事宜,我公司回复如下: 一、牛**是我公司象湖里项目的认购客户,2019年上半年象湖里项目已经取得五证,多次催促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牛**至今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牛**和我公司没有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牛**没有办理退房手续,所以牛**关于退还房款的诉求,我公司无法满足其要求。 三、牛**从未向我公司支付“团购费”,要求我公司退还牛**向其他公司支付的“团购费”不具有合理性,我公司无义务退还牛**支付给其他公司的“团购费”。 四、牛**就“退房退款”事件,此前已经和我公司接触,因牛**的无理要求我公司不能满足,牛**在我公司进行缠闹滋事。经白沙镇派出所出警处置,要求牛**就相关民事争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得再无理缠闹。 最后,对于牛**退房问题,我公司同意在牛**按照规定办理退房手续后,我公司将其支付的房款退还。 特此说明。 郑州庞大恒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6月11日14时12分,消费者牛女士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开发商有啥证据证明他说的是真的?我发的证据还不够么?2017年2月没拿到预售证就开始卖房子,到现在处于半烂尾状态,连建筑商都没钱结账,房子都盖不下去了,还嘴硬,现在好几家都在找他们打官司。 本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河南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爆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