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开封的霍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2017年11月24日购买了龙湖锦艺城的房子,在2019年9月份交房时候发现户型里面的阳台与图纸不符,相差较大,宽度少了差不多50cm,后来与开发商沟通多次无果。 投诉者情况 姓 名:霍先生 电 话:159****1860 地 址:河南开封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新郑龙湖锦艺城(开发商: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6号 联系方式:0371-85123333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是2017年11月24签订的合同,购买龙湖锦艺城46号楼1单元10**的房子,在2019年9月份交房时候发现户型里面的阳台与图纸不符,相差较大,宽度少了差不多50cm。后来与开发商沟通多次无果,最后多名业主联名找开发商协商,后说只能补偿2年物业费,两年物业费远远少于我们购买房屋的代价,以图纸设计更改为理由等推脱责任,再后来,开发商一直躲着业主,不予进一步协商。 投诉请求:退房或者给予补偿达双方满意 现有证据:签订合同,房屋户型图,第三方测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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