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康先生投诉郑州联通为其私自开通俩手机号 投诉者情况 姓 名:康先生 电 话: 136****8678 地 址:新密市曲梁镇 email 投诉类别:通信消费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3号 联系方式: 10010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叫康**,家住洛阳市汝阳县,是一名果树管理技术人员,现在新密市曲梁镇工作,可是自去年以来我的手机会有莫名人员打来电话,只要一接通就是被骂一通,而且经常这样,很多时候都是半夜来电,因为我是一名技术人员不可能不接电话,到现在还是,因此对外生活造成极大干扰。去年3月份我打算开通办理一张郑州的联通手机卡,当我在郑州联通营业厅申请时,却被告知我长期欠费,已经被联通拉入黑名单。但是我从来没有办理过一张联通手机卡,而且身份证都在我自己保管着从未离身,怎么会有郑州联通的手机卡呢。经过查询,花园路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名下有18595709794、13253613741两张手机卡,当时这两个号码已经停机,并欠下1248.16元话费。我对此毫不知情,这让我想起之前无故被骂的原因,我认为正因为郑州联通公司冒用是的名字开的这两个手机号给不法人员使用,从而背上骂名。之前使用18595709794、13253613741极有可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我投诉至10010,结果快一年过去了,郑州联通只答应给我取消黑名单,另外赔偿我200元钱。黑名单说取消就取消,赔偿我可以不要,但是一定要给我开具证明,证明上述两个手机号非我本人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我无关,但是对方迟迟不答应。 投诉请求: 1、并说明当时这两张卡在哪里通过什么方式办理的?在什么地方?经办人是谁? 2、向我书面赔礼道歉,并书面证明18595709794、13253613741两个手机号非我本人办理和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我无关。 3、依法赔偿我实际损失。 2017年3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该投诉转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2017年3月14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收到贵网发来的转办函,我公司非常重视,经过调查我公司自2016年开始就已经实行实名制,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都通过扫描识别二代身份证方可办理相关业务,经查我们系统显示康先生此前名下的的18595709794、13253613741两个手机号确认通过扫描识别二代身份证办理。针对康先生的投诉,最终结果是为提高客户满意度,我们已经将其欠费进行了补交,其个人信息已从我公司设置的“黑名单”中去除,并愿意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赔偿500元,其他诉求无法满足。 2017年3月15日,康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反馈:我的身份证从来未离身,我自己也从来没有去他们营业厅办理过业务,我不接受联通公司提出的500元赔偿,必须给我出具18595709794、13253613741两个手机号非我本人办理和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我无关的书面证明,否则我还会通过其他方式继续进行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2115173539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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