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的周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2019年7月7号在锦艺金水湾售楼部看中其销售的四期房源,当时置业顾问称有总房款两万抵两万的活动优惠。截止签订协议书时购买房子共计花费38.9771万元(预约金2万元、定金2万元、首付款34.9771万元),贷款86万元,因此,总房款价格应该为124.9771万元。但在房管局备案系统中显示,所购房子总价为122.9771万元,这中间少了2万元的价差。 投诉者情况 姓 名:周女士 电 话:186****2527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锦艺金水湾 (开发商: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在本网被投诉第4次)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 联系方式:0371-63958888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9年7月7号去锦艺金水湾售楼部看中其销售的四期房源,但当时置业顾问称有总房款两万抵两万的活动优惠。当时交了4万块钱,置业顾问说2万是首付,2万是总房款,11号交了首付尾款34.9771万元,剩余86万元以银行贷款形式进行,并签订了受让协议书。截止签订协议书时刻购买房子共计花费38.9771万元(预约金2万元、定金2万元、首付款34.9771万元),贷款86万元,因此,总房款价格应该为124.9771万元。但在房管局备案系统中显示,所购房子总价为122.9771万元。这中间少了2万元的价差。根据最开始购房时置业顾问所说,最初交的2万元是总房款,但是最终计算的单价是13731.25元,总房款122.9771万,根本没有这两万块钱的存在,不知道这两万块钱去哪儿了? 目前主要有两个问题:1、我是开盘很久之后定的房子,而且是当天直接定下,五天之内交完首付,并不存在预约一说,收据中开具的预约金2万元不符合事实,2.置业顾问说2万元在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中不会显示,也不能开具发票,这是不是与国家相关法律不符,有消费为什么不开具发票?说好的总房款怎么多了两万,而且在合同中不体现? 投诉请求: 1请解释多交的两万元的去向和用途,为什么没有体现在备案价中(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开发商以认筹、排号、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变相收取有关费用)。 2.如果该2万元费用计算在总房款中,请给予业主实缴房款数额发票。 3.如果该2万元费用不纳入总房款,请将该笔费用退还至业主。 现有证据:交费收据、贷款记录及部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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