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州市管城区的朱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他在2018年10月在漯河苹果时光购买了一套房源,交了首付款133161元。前期咨询过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其置业顾问说的是没有附加条件可以直接用公积金贷款,后期却被告知必须满足有漯河2个当地公务员担保或者是另外一套房产抵押担保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要求退款时该开发商表示如果我们找不来担保人或者无房产抵押,就只能商业贷款或者全额付款。 投诉者情况 姓 名:朱先生 电 话:176****3773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漯河苹果时光(开发商:漯河市环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昆仑路与辽河路口苹果商务三楼 联系方式:0395-2699191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在2018年10月1日在漯河苹果时光买一套房,交首付款133161元,并签订合同。剩余30万,签订合同时,置业顾问说是公积金贷款,且无附加条件。房产销售之前说的在12月底,等楼盘封顶,就可以公积金贷款。我在11月30日咨询时,被告知要想用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有漯河2个当地公务员担保或者是另外一套房产抵押担保,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我又去公积金大厅咨询,只有没有满足条件的开发商才需要这样。也就是说,苹果时光没有在公积金那备案准入,不具备正常走公积金的资格。苹果时光违约,违反合同,合同明确说可以正常公积金贷款,且没有附加条件,他们违约,且房产开发商有没有在公积金处备案准入,这种情况我作为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房产销售签订合同前并没有告知我实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且存在欺诈欺瞒嫌疑,没有做准入,就在合同上明确标明是公积金贷款。且我们在2018年12月15日联系当初对接我的置业顾问,问她为何当初不告诉我公积金贷款需要附加条件,且合同没有表明,置业顾问表示当时她和她领导都不清楚,那么问题来了,那开发商不清楚造成的后果为什么我们承担??不清楚就敢卖房?不清楚就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此次和置业顾问的通话有录音记录。)另外,之前我们准备在漯河嘉业城市花园买房,嘉业的置业顾问明确表示嘉业用公积金的话需要附加条件,于是我们没有在嘉业买,选择苹果时光,我把嘉业的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和附加条件当场告知了苹果时光的置业顾问,置业顾问信誓旦旦表示他们不需要这些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贷款,于是我便选择了苹果时光。这是明显欺诈,买的时候我还问了,他们也明确表示了,否则我是不会签订合同付首付的。 我在2018年12月10日要求退还我的首付133161元,他们2018年12月17日说如果我们找不来担保人或者无房产抵押,就只能商业贷款或者全额付款。他们违反合同条约,我们已经不信任该开发商,我们现在诉求是退全额首付款。 投诉请求:退回我交的133161元并且道歉 现有证据:收据,合同照片 


2018年12月20日14时58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漯河苹果时光(开发商:漯河市环美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13时51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致电消费者朱先生,朱先生表示:截止目前售楼部没有人联系我解决此事。 2018年12月29日14时38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致电漯河苹果时光(开发商:漯河市环美置业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朱先生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对于解决结果不方便透漏。 2018年12月29日14时4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致电消费者朱先生,朱先生表示:漯河苹果时光的工作人员让我1月2号过去办理手续,应该没有问题。 2019年1月17日10时1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朱先生表示:已经收到了全额的退款,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河南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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