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深圳市的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他在18年5月份去锦艺金水湾售楼部看房,当时导购称需要预交2万元作为排号费用(即有资格进行选房),如果选不中合适房源可以退款,如果选中的话直接抵减总房款。2018年6月27日去售楼部交了2万元的定金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后期在房管局备案系统中查询,所购房子总价少了2万元的价差。 投诉者情况 姓 名:王先生 电 话:185****0143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锦艺金水湾观臻苑(开发商: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 联系方式:0371-63958888 0371-63698888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8年5月份去锦艺金水湾售楼部看中其销售的三期房源,但当时导购称需要预交2万元作为排号费用(即有资格进行选房),如果选不中合适房源可以退款,如果选中的话直接抵减总房款。2018年6月27日去售楼部交了2万元的定金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2018年7月2日三期房源开盘,进行了购房交易,交了首付款57.94万元,剩余139万元以银行贷款形式进行,并签订了受让协议书。截止签订协议书时刻购买房子共计花费61.94万元(信息服务费2万元、定金2万元、首付款57.94万元),贷款139万元,因此,总房款价格应该为200.94万元。但在房管局备案系统中显示,所购房子总价为189.94万元。这中间少了2万元的价差。根据最开始购房时导购所说,最初交的2万元信息费在选到房源后交会计入到总房款中,因此,这2万元被定义为总房款。同时根据导购所说,交2万元的费用可以享受总房价96折的优惠。但实际计算时是以房屋售卖单价×面积计算出的总额减去2万元之后的总价打96折,计算出来的数据刚好是房管局的备案价。 目前主要有两个问题:1、实际上销售价已经超备案价的5.17%,超过5%;2、所交信息服务费2万元在购房发票中不会显示,即2万元不纳入购房款。 投诉请求: 1.所交信息费2万元基本未享受到优惠,请解释该笔费用的去向,为什么没有体现在备案价中(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开发商以认筹、排号、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变相收取有关费用)。 2.如果该2万元费用计算在总房款中,请给予业主实缴房款数额发票。 3.如果该2万元费用不纳入总房款,请将该笔费用退还至业主。 现有证据:相关收据及交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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