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河南省西华县的李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自己在建设标准化卫生室的过程中,发现许昌市襄城县隆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32.5R复合硅酸盐水泥强度不足,并先后取样品到漯河市的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还有周口公正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做了检测,确认水泥强度不合格。而隆博建材有限公司坚信自己有河南省水泥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的合格结果报告,双方无法就检测结果达成统一。 投诉者情况 姓 名:李先生 电 话:152****1421 地 址:河南省西华县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襄城县隆博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 襄城县库庄乡西沈庄村 联系方式:0374-3818315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河南省西华县址坊镇的一位村医,我在建设标准化卫生室的过程中,发现使用的32.5R复合硅酸盐水泥强度不足,该产品为许昌市襄城县隆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我先后取样品到漯河市的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还有周口公正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做了检测,确认水泥强度不合格(有检测报告),该品牌水泥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 水泥强度不合格 第二, 产品包装袋和产品合格证名称不符 第三, 产品包装没有批号及生产日期 因为使用这个厂家的水泥,已经给我造成重大的损失,卫生室的改造工程延期,已经影响到我县的2018年扶贫脱贫工作。厂家一直找各种借口推脱。恳请各位领导伸张正义,惩治无良厂家,维护社会公正。 投诉请求: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现有证据:检测机构鉴定结果,包装和合格证不一样截图 



2018年10月9日11时38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襄城县隆博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9时55分,襄城县隆博建材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西华县址坊镇李庄村李** 投诉我公司生产不达标水泥一事的回复 中国消费报河南消费网: 贵网站2018年10月9日发来的西华县址坊镇李庄村李**投诉我公司生产不达标水泥的函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李**投诉说我公司生产不达标水泥,不符合事实。理由是:我公司在接到李**的信息反馈后,立即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代理商、分销商、和李**本人四方共同在现场取样、封存,由李**本人亲自携带,共同到全省最权威的水泥质量检测机构——河南省水泥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由我公司与李**双方共同签字,委托该中心检测,检测结果合格(附检测报告)。但李**拒不承认,并到处胡乱投诉。先是投诉到都市频道,后又给许昌市市长信箱投诉3次,给我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投诉各3次,又给我县信访局、中心网投诉,每次都有回复。但李**对这些回复置若罔闻,歪曲事实,又投诉到贵网站,是十足的无理取闹,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信誉,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李**提供的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周口公正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是其个人行为,其余三方均不知情,所以不予承认。 以上回复均是事实,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请贵网站详细调查,查清事实,还我公司清白。 谢谢! 襄城县隆博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2018年10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李先生表示:我对他们提供的检测结果不认同是有原因的,去检测的当天我就发现他们和检测人员是认识的,而且在检测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对方就很肯定的对我说,检测结果是合格的什么的。 你的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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