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州市二七区的张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她于2018年9月租住的稻田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房屋,交付了押金730元,三个月房租2190元和一年份管理费360元,半年份物业费120元,双方约定退房时退还押金,管理费服务费等一系列费用。11月就通知中介人员12月底退房,因为押一付三在11月又交了管理服务费111元加三个月房租2190元,也按要求办理了提前一个月转租,然而12月底至今都未有任何退款,协商也联系不到任何人。 投诉者情况 姓 名:张女士 电 话:187****5870 地 址:郑州二七区中原路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郑州稻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137号阳光四季1号楼101底商 联系方式:188****6058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2018年9月在郑州二七区中原东路5号楼租次卧一间730/月,租房时是其中一个中介焦**给我们办理手续,然而他对于押金房租押一付三管理费用违约手续等一系列问题未做明确说明,就要求我们签下来合同,交付了押金730元,三个月房租2190元和一年份管理费360元,半年份物业费120元,我们约定退房时退还押金,管理费服务费等一系列费用。11月我们就协商12月底退房,因为押一付三在11月我们又交了管理服务费111元加三个月房租2190元,也按要求办理了提前一个月转租,然而12月底至今都未有任何退款,协商也联系不到任何人,好不容易要求1月7号在租房地点见面办理退房,退回押金手续,结果被管理员王**拉黑手机号码,微信不回消息,销声匿迹。联系之前中介也说完全不管理此事。一共住了4个月,扣除部分管理费物业费,还剩下320元加上11月交的管理费111元,和押金730元共需退还1161元。除此之外我们还多交付了两个月房租1460元,也要求退还! 投诉请求:退还押金,多余管理费物业费。 现有证据:押金收据和管理费等费用收据。 


2019年1月9日15时55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稻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14时32分,郑州稻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致电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签订的有租房合同,张女士违约按照合同应该扣除两个月的房租,押金和剩余物业费可以退,管理费到时候租出去之后退剩下的。 2019年1月24日14时19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张女士表示:730的押金退了630,扣的一百说的是用来交水费,到时候多退少补和管理费一起再退,晚几天再打电话问问,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河南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