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魏先生 电 话:185*** 地 址:郑州市 Email: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河南鑫博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聚源路宏图街聚源国际东塔914、915 联系人: 代先生 电 话:13223795678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5年4月21日,我从河南鑫博尔资产管理公司(他们自称“蜂窝公寓”)租了位于聚源路兴荣街的一套房子,租房以来一直按时交纳房租。今年1月份,我们突然接到房屋主人陈先生的通知,要求我们1月底前搬离该房。原因是蜂窝公寓作为房屋的托管方已经连续一个多月没有给他支付房租,而且该公司在与其合作过程中多次违约,陈先生已经给该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 而在此之前,该公司表示公司在资金方面遇到了困难,为了早日拿到全年的房租,通过58月付的贷款平台给我办了58月付的业务,让我每个月只需给58月付公司按时支付房租即可,考虑到之前合作不错就配合该公司办理了58月付。但是按照58月付的规定,租金不能写太多,当时租金是每月5250元不能符合办理业务的条件,该公司就起草假合同,合同上约定租金是每月4250元,剩余的每月1000元房租让一次性打给该公司。 出于对蜂窝公寓公司的信任,我完全按照蜂窝公寓公司的要求一次性把1万元费用转给该公司。而截至事发,该公司共计欠我押金5000元,及预付房租10625元,2月6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该公司表示将尽快把上述费用退还。但是从2月份以来我多次催要,该公司只退了5000元押金,剩余的10625元为产生的房租一直没有退还。期间我多次到贵公司催要,该公司负责人都不出面,电话里一拖再拖,现在每次去都是工作人员在始终不见公司负责人,之前能联系上的负责人代建庚的电话,现在也不接了,没有一点诚信可言。据我了解,蜂窝公寓公司在郑州托管了间房屋,其中有一部分均出现了类似的问题,租户退房多时不退押金、不退剩余房租的问题,严重侵害租房人合法权益。
现有证据:(合同、欠条)


投诉请求: 1、请媒体给这种不诚信企业曝光 2、要求河南鑫博尔资产管理公司(蜂窝公寓)抓紧退还应退房租。
2月23日15时56分,本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蜂窝公寓公司的代先生。
3月2日下午,本网进行回访: 消费者魏先生称,该公司正在积极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