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6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欲购买某商品房,向该楼盘交付了1万元排卡金。随后,她选中一套商品房,按照程序排卡金转为定金,双方签订认购协议。但协议未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几日后,王女士朋友提示说,此楼盘问题很多,让她去业主论坛浏览。王女士了解并核实到,已选到的商品房挑高为2.62米,而样板间净高为2.8米。当时售楼员宣传说样板房与实体房比例1:1,并未告知挑高不同事项。于是王女士决定不买此房,但开发商却不退定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王女士投诉到消协。 【处理结果】 消协受理了王女士的投诉,并向开发商核实情况。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消协依据《消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开发商退还消费者王女士定金10000元。消费者王女士对调解结果满意。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买房排卡,签订认购书并先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习惯性做法。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换句话说,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签约的法定的必要前提。另外,签订的认购协议虽是双方自愿达成,但内容若不详实,不真实,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规定理应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