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6年9月18日,消费者鹿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在某网上预定原价15元、网站团购价9.9元的美发服务,当时付款成功,但是消费者鹿某却发现这家美发店早已经关店,无法进行实际消费。消费者鹿某投诉美发店关闭却仍能在网站上完成扣款,但是鹿某跑了好几天找了多个部门也没有解决,无奈之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消协投诉,要求尽快退还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处理结果】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初步判断为消费欺诈行为,并立即联系该网站客服,电话交流后网站承认管理存在漏洞,并要求美发店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给予鹿某500元的赔偿。鹿某激动地说:“没想到自己跑了几天都没有解决的问题,省消协一个电话就办了,神速啊!”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消费者鹿某当时消费只有9.9元,按照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