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5年1月20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地红星美凯龙家具商场内科迪博洛尼店(以下称“商家”)购买了一套家具,双方约定了货品的颜色及送货时间等。送货当天,商家没有按约定将订购家具中的电视柜和茶几同时送到,称电视柜要一个月后才能送到。验货时,李女士又发现茶几颜色与约定的不符,存在严重色差,便要求商家更换不符合约定颜色的茶几。经过多次催促,商家将店内符合约定颜色的一款样品茶几送到李女士家中。李女士对商家未能按时、按要求送货,而后又以无货为由,将样品送到其家中的做法非常不满意,要求商家给予赔偿,遭商家拒绝,随即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费者协会为双方进行了调解,经数次沟通,商家同意补偿李女士800元。但在调解后期,商家突然从卖场撤展,且之前留存的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作为柜台的出租方,应代替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红星美凯龙从商家的保证金中扣除800元,为李女士进行补偿。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本案中,被诉方科迪博洛尼闭店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红星美凯龙作为场地出租者应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销售方科迪博洛尼店追偿。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