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6年9月18日,消费者鹿先生从网上预定了原价15元团购价9.9元的某品牌美发服务,订购时显示交易成功。后来发现,这家美发店早就在网上闭店了,但是该网站仍然显示扣款成功。联系该网站未果后,鹿先生到省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随后联系了该网站客服,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经耐心说服,告知法律规定,该网站认识到管理存在漏洞。经调解,网站同意按《消法》退一赔三,因鹿先生消费9.9元,按规定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付,鹿先生得到了500元赔偿,表示非常感谢,并送来锦旗。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此赔偿原则仅针对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