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5月12日上午,消费者杨女士在一面包店花7元钱购买了一包原味吐司,带回家给怀孕的儿媳食用。不料仅吃了几片,儿媳就发现该吐司表面有蓝色的小斑点。由于家里距离该店较远,杨女士通过微信与该店店长沟通,把霉变的面包拍照发给了店方。杨女士说,面包包装袋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为5月12日早上7时,保质期为3天。对此,店方的解释是包装时可能是把剩下的面包混装了。
第二天上午11时,杨女士和家人赶到该店交涉,但店方负责人态度恶劣,将剩下的霉变面包夺走,双方发生争执。5月15日,杨女士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结果】
消协受理投诉后,查看了杨女士提供的霉变原味吐司的照片并立即进行了调查,同时电话通知该店老板陶某到消协协商处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陶某当场向杨女士表示歉意,并赔付1000元。其销售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已由监管部门执法大队立案调查。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如果经营者在货品管理中存在疏漏,导致对外售出的商品出现变质现象,消费者可依法维权,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