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颜丙龙 记者 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市场监管局调解了一起因商家多收分期付款购手机消费者服务费和保险费引发的纠纷。 2016年11月,投诉人张先生在曲阜市327国道北某手机卖场购买一部oppo手机,办理零首付零利息分期捷信贷款,共计1798元,双方约定分十期还清,当时商家只开了手机发票,双方并未签订协议,2017年8月,张先生即将还清购机款时,却发现自己账户多扣400余元服务费和保险费,要求商家退款无果。 曲阜市市场监管局接济宁市长热线受理张先生的投诉后,在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核实投诉事实情况,商家声称“张先生知道收费,当时他也签了字,零首付零利息分期付款,我们不收部分费用就亏本啦!”受理人员2次让商家提供有关签字和明示收费的证据,然而,商家也始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张先生坚称:“自己不知道有收费情况,认为多收费不合理不合法,应该让商家给予合理解释并退还费用”。最终,经调解,商家退还多收张先生部分现金200余元,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