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靳先生 电 话:137****2772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 投诉类别:汽车交通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新乡市荣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县朗公庙镇107国际汽车城9号 联系方式:0373-5807111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由于个人原因,开车磕了一下底盘,然后底盘出现异响,去荣邦4S售后检测,故意隐瞒和夸大事实,检测结果必须更换该车“元宝梁”,然后又以今天刚好订货为由,诱导我交1000元定金,一个星期以后到货再来更换,2200多的配件及500多工时费,我本人不是太懂车,听他们忽悠交了定金。 次日回来我们本地,连续找了三四家修理厂,诊断结果都是不用更换元宝梁。最终以20元的价格在本地修理厂简单钣金修理好了。 和荣邦4S店售后沟通,各种理由,定金不退。 投诉请求:荣邦4S店售后退还定金。 现有证据:有与荣邦4S店售后定金的微信转账,所以只能提供定金转账截图。 


2018年10月24日14时56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新乡市荣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17时02分,新乡市荣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靳先生投诉新乡荣邦故意隐瞒夸大车辆问题误导更换配件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的领导: 您好!我公司针对2018年10月24日接到贵单位向我公司发送的投诉转办函10981期关于靳先生投诉新乡荣邦故意隐瞒夸大车辆问题误导更换配件做出以下情况说明: 我公司为新乡当地上汽荣威授权经销商正规维修资质及专业维修技师客户董**于2018年10月17日进店反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轮异响,经专业维修技师检查是由于左前下支臂和左前元宝梁受到外部撞击变形所导致,店内无法进行修复,建议客户报车辆保险进行赔付,但客户无保险提出自费进行更换,我公司无现货告知客户需从厂家针对此辆车进行配件订购,和客户沟通订货需提前付定金,客户董**当场同意订货,因来时匆忙未带钱,我们就协商相互加微信回去考虑好如果订货就在2018年10月18日订货之前将定金发来,并告知客户配件专车专用,订过货以后费用是不退的,客户表示同意,当天晚上转账1000元并把车辆信息发过来,但在2018年10月21日客户打来电话说了解到外面更换比我们店便宜,打算在外面更换,询问是否退还定金,当时对客户进行了解释店内用的是原厂配件,并且配件有质保,客户无异议。2018年10月24日接到这次配件的投诉瞬间不知所措,我公司所接待的客户姓名董**,电话152***7582,但投诉人是靳**,电话137****2772.并非是和我公司一直沟通的车主本人,询问客户董**才知对方为辉县汽贸,他们承诺客户他负责要定金,要过来后让客户去他介绍的修理厂去进行维修,以上是这件事情的详细说明,客户董**本人和我站沟通很顺畅,我并没有故意隐瞒,夸大车辆问题,误导更换配件,所有的问题和费用提前已经告知。我公司保证如果客户本人车辆问题到正规4S店针对车辆问题提供出相应不用更换该配件诊断报告,将与客户协商退定金事宜。但该事件存在第三方(辉县汽贸)诬告我公司,我公司将不放弃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权益。 新乡市荣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10月26日14时3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董先生表示:投诉者靳先生是自己的朋友,感觉4S店收费有点高,所以帮我投诉了,现在我的车已经在4S店修好开回家了。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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