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冯先生 电 话:130****0331 地 址:上海宝山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郑州福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国基路102号院四月天附105号 联系方式:0371-63812300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今年5月份通过郑州福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租了一间位于郑州市北三环索凌路庙里大厦的的房子,但是签的合同是租3个月,到期后退押金。房子到期后我就去了上海,退房时,过来退房的工作人员说是一星期退房,但到现在都一个月了也没退,打电话也已各种理由推辞,往后拖。 投诉请求: 请求帮忙协调退还押金 现有证据:合同照片


2017年9月13日14时5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该投诉转给郑州福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15时44分,郑州福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我们公司使用的是电子合同,方便存档,我们留存的信息显示消费者的租赁日期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11月8日,收取无息房屋保证金500元。但消费者提供的却是纸质合同,并且约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8月8日。而且我们也不清楚为何消费者说租到8月8日到8月18日才走。(附图片)


2017年9月13日16时左右,消费者冯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我当时只签订了纸质合同,并不清楚电子合同,当时的业务经理现在已经离职了。
2017年9月13日16时2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此情况转给当初负责此事的东女士,东女士表示:因为当时消费者不能保证住够半年,就签订了3个月的合同,但由于公司的电子合同只能签6个月,就让冯先生又签了3个月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租期到后是可以退还押金的。 2017年9月13日16时35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此情况转给郑州福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负责人黄女士表示:钱也不是不退,因为考虑到公司之前在本人没到的情况下退钱后,消费者又找公司要钱,所以要求消费者必须本人到场。我们也会跟消费者沟通。 2017年9月13日16时37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冯先生表示:刚才打过电话了,他们要我去郑州和他们对证退款,我说我在上海上班,没办法回去,可以把支付宝或者银行卡发给他们,要对证的话可以视频,他们不同意。 2017年9月13日17时06分,郑州福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女士表示:已经将冯先生的支付宝账户提交给公司财务,会将500元押金退还给消费者,请消费者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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