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郑州市文化路的张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她在15年10月份通过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公司业务员购买了一份平安鑫盛型的保险,平安人寿的业务员说的是这个保险比较划算,每年保费最多上浮几十元,之后按时交纳保费并未注意具体的涨幅,今年看保险公司的交费信息发现保费上涨幅度比较大,相差好几百。其后拨打95511进行反馈,最后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投诉者情况 姓 名:张女士 电 话:152****0911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交警五大队 投诉类别:金融保险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平安人寿保险河南分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0371-60108094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于2015年10月份遭到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公司业务员推荐保险,当时业务员告诉我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就给我推荐了一份平安鑫盛型的保险,她告诉我说这份保险保额很高,每年只需3126.48元,今后每年保费最多几十元的上浮,出于对平安保险大品牌的信任,我对保险也不懂就按照保险员给我设计的险种购买了。此后,我每年都按时缴纳保费,从来也没有看保费多少,反正让交多少就交多少,而今年我收到保险公司的交费信息发现,今年的保费上浮很大,相差好几百,我才醒悟,这个保险费的涨幅并非像此前业务员说的那样只涨幅几十元,我赶紧联系当时给我办理保险的业务员。没想到的是这个保险员说早已经不在平安公司工作,对于之前这么说的也忘记,让我打95511进行反应。此后我多次向这个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后来一个自称是负责我这个保险的业务员给我回了电话,给我的答复说保险当时不是他卖给我的,对之前业务员怎么说的不清楚,如果对这份保险不满意可以选择退保,保费只能退1500元左右。然后,我多次向平安客服进行投诉,现在一个多星期过去了至今也没有解决。 平安保险号称国内金融牌照最齐全的金融服务集团,没想到却是这个服务态度,卖保险时说一套,遇到问题处理缓慢,这样的企业不诚信,对消费者极不负责。 投诉请求: 1.要求平安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我这几年所交的保费6252.96元,并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 2.对这样的不良保险公司进行公开曝光。 现有证据:保单和发票 

2018年11月6日10时4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市金水区营业分部平安接待。 2018年11月14日15时25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张女士表示:平安的人员说的是这周一或者周二(12号或者13号)派人过来找我解释问题,但一直没有人过来也没有人给我打电话。 2018年11月16日14时49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致电郑州市金水区营业分部平安接待,电话无人接听。 2018年11月30日16时45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又重新转给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18年11月13日16时47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张女士表示:平安人寿那边把我之前所交的所有保费都退回到我银行卡上了,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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