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 2016年2月1日,消费者郑某向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投诉,反映郑某的朋友于2015年10月28日在网络上为其购买了永康生产的TT电动平衡车一辆,2016年1月19日晚,郑某在给TT电动平衡车充上电时发生火灾,郑某居住套房因火灾而损毁严重,要求该生产厂家承担一百万赔偿。 【处理结果】 经现场调查及核实商品快递单号、电池检测证明、火灾出警证明,工作人员判定消费者所诉情况基本属实,其后在经营者发货仓库检查发现每个平衡车包装内都有合格证明和内含注意事项的使用说明书。因涉案电池起火爆炸,整车损毁严重,起火原因无法检测,事故责任较难厘清。同时消费者无法提供出具装修费用凭据、名画购买凭证,无法提供损失依据。经工作人员努力,召集被诉公司负责人、电池、充电器供货商进行调解,最后被投诉方电动平衡车生产公司当场赔付现金200000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消法》第七条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郑某因对电动平衡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有权依法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