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8月10日,游客龚女士拨打某市12315热线,投诉某市一景区客栈退还其预订的房款后,向其发送辱骂短信。龚女士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要求客栈老板赔礼道歉。 【处理结果】 依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工商部门责令该客栈经营业主向龚女士赔礼道歉。依据《消法》第十四条、二十七条、五十六条规定,工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案例。经营者在协商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理应态度端正,本着与人为善,诚心解决纠纷的原则与消费者进行协商。本案中的客栈经营业主发送短信息对消费者进行辱骂,给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近年来,工商部门倾力打造“放心消费景区”,不让一位游客在景区受委屈,取得明显成效。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