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商局印发通知,自8月初至9月底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严厉查处发布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 河南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本次清理活动中,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清理整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有效治理市场乱象。以此为契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执法,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金融生态。 此项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加大对重点媒体的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载体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主流媒体无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监测防控,遏制非法集资网络化、扩散化趋势。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测防控。包括但不限于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以及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涉农互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三是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清理整治涉及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广告。依法严厉查处涉及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作警示提示,以及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四是督促建立融资类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媒体自律责任,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对发布融资类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查验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者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制作和发布。 工作中,工商部门将加大整合监管资源力度,丰富排查方式手段,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强化对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户外广告、张贴物的现场检查,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监测监控,确保排查清理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大行政处置力度,将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排查、移送、甄别、处置等环节流畅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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