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内容,严厉打击以公益广告名义违法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进一步明确2018年加强公益广告监管的三项重点工作。 加强公益广告导向管理。强化公益广告监管,对价值导向不正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以及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文化格调不高的公益广告进行整治和规范。进一步要求公益广告内容,应当与商业广告内容相区别,商业广告中涉及社会责任内容的,不属于公益广告。 严厉打击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对违反《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督促媒体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指导有关媒体和社会媒介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刊播公益广告。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定期公布公益广告发布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媒体不按规定要求发布公益广告,或发布公益广告条次、时长不达标,时段和版面不合规的行为予以纠正。 河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国家《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良好的公益广告发布秩序。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公益广告,共同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陆诗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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