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7月21日,由洛阳市消费者协会与洛阳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洛阳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洛阳市工商局15楼会议室举行。来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立法顾问、仲裁委员、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消费者代表、装饰装修企业代表以及省、市各主流媒体记者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消协秘书长原丽娟主持,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志伟同志首先向与会人员顶着酷暑参加座谈会表示感谢。他指出:制定装修合同示范文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并对继续推进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抓源头,规范合同行为;二是抓环保,鼓励绿色装修;三是抓质量,强化市场监管。随后,市装饰办王宪伟主任介绍了当前洛阳装饰装修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期待与市消协联手尽早将装修合同示范文本适时推出。市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宋文辉、市消协律师团团长、示范文本起草组成员张运超律师分别介绍了合同范本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合同范本的框架内容,并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在征求意见环节,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并就合同文本的框架、文字及具体条款提出了很多专业的修改意见。市政府立法顾问、仲裁委员和法律专家纷纷表示:推行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对规范我市民事合同法律空缺、减少民事诉讼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参与讨论的消费者和媒体记者代表谈到:感谢市消协、市装饰办为广大的装修业主提供这样一份贴心的装修合同;会上,来自我市家装行业的8家企业负责人作为业内人士也积极参与话题讨论,各自真正站在不同角度发表观点,称:这次座谈会大呼过瘾!说出了企业的委屈,道出了业主的无奈。这份示范文本既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经营者的利益。希望形成共识,早日推广,并现场表态愿意成为我市首批使用示范文本的签约企业。
三个小时的座谈会议内容丰富,话题活跃,与会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讨论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洛阳市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殷切期望和美好愿望,体现了大家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原丽娟秘书长表示:一个好的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是各界人士都关心和参与的,充分反映装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要求的。市消协会同市装饰办历时近半年制定的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就是要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我市的装饰装修市场,规范合同使用行为,最大程度的保证消费者与装修企业双方的权益最大化,让消费者从和装修企业之间有一个平等、规范、合理的合同约定。让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拥有一份法律保障,使装修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无缝对接,打造一个全新的装修消费体验。
会后,市消协将对代表们反馈的各类意见进行汇总、完善,最终拿出一份能够集中大家的智慧,真正体现权威、公正、科学、合理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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