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15消费和解警示平台  河南消费维权新闻线索源  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新闻线索源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河南消费网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关注 > 正文

中消协秘书长:消协要在法律模糊地带不断划界线

河南消费网    http://www.hnxfw.org.cn  (2019-05-23 14:58:09)  来源:新京报    戴轩

  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期待个体消费者更有安全感

1.png

5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剑桥在其办公室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实习生 陈婉婷 摄

  朱剑桥

  1970年12月出生,先后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国家内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流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工作,曾任中国工商报社副总编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现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网购、共享单车、APP、P2P……近年来,人们的消费生活不断迎来新事物,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常面临新的消费风险。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剑桥认为,新业态不能在缺乏约束的环境中野蛮生长,投资者逐利试错的代价,不应由消费者来买单。消协应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博弈,在法律的模糊地带不断划出新界线,但也需要地方政府扭转观念,更加重视消费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谈新业态

  “投资者试错代价不应转移给消费者”

  新京报: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消费环境变化很大,你个人最深的感受是什么?

  朱剑桥:总体来说消费环境是在好转。大家意见虽然有,也是在不断满足需求之后有更好的追求。我个人来讲,最有感触的是消费越来越便捷了。我是上世纪90年代到北京,那时连超市都没有,全是柜台销售。1995年前后引入超市的业态,拎着篮子就能买东西,大家觉得特别新奇。现在出现了电商,出现了线上线下融合,有了手机消费可以足不出户,这是巨大的社会进步。

  但是,在享受高度的便利性的同时,消费者也越来越觉得无助。举个例子,短信应该是私人性的,前段时间我还和一个互联网企业的负责人聊,我作为一名消费者,写在短信里的关键词,一上搜索引擎就自动弹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微信群聊甚至私聊动不动就被截屏发布,你刚关注过的内容,类似的推广信息会被频繁推到你面前。现在用着智能手机,心里始终担心信息泄露的问题,你其实很难知道到底是谁、以什么方式、什么目的侵犯了你的隐私,总之很缺乏安全感。

  新京报:很多新业态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是个人隐私泄露这类潜在风险,有的是企业跑路了、消费者经济直接受损,比如共享经济。

  朱剑桥:没错。这些年共享经济也很热,但模式本身不够完整成熟,持续下去会出现很多问题的。比如共享单车,它是一个不错的概念,市场的确有需求,但目前为止也没有特别明确的盈利模式。共享单车的押金难退问题,到现在还无合适的解决办法,企业就这么不清不白地瘫痪了,成千上万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是巨大的损失。

  消协也提请了公益诉讼,但是无法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协的确代表消费者和企业博弈,前提是这个对手是有能力承担责任的。如果人去楼空、钱都没了,消协调解或者公益诉讼还有什么现实意义?即便法院判决胜诉,责任履行时企业依然没有能力。

  我个人觉得,共享单车等互联网创新业态以这样的面貌闯入我们的生活,它的持续性是可疑的。就像网约车一样,经过野蛮的低价倾销、相对垄断、悄然提价,完成这样的轮回才能盈利,这个过程有多么惨烈,有多少消费者在其中成为了炮灰,这是需要考量的。那么,是不是所有新兴业态都要这么走一遭?发展过程中,到底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什么位置上?

  新京报:这些新事物不太成熟,有的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但还是有旺盛的生命力。

  朱剑桥:准入政策相对宽松,同时投资者起到很大的助推作用,它对创新是有兴趣的,风投讲概率,允许在大量的投资中出现失败。这个逻辑没有问题,这是投资者的权利,但试错的代价不应该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谈应对

  “消协要在法律模糊地带不断划界线”

  新京报:你刚从国外交流回来,他们的情况是怎样的?

  朱剑桥:中国和西方相对发达的国家,在对待这些问题上的态度有区别。我们鼓励新兴业态和技术创新,不会一上来就管死,除非企业踩到了底线,比如质量有问题、安全有问题、造成严重损害等。我们对新业态是比较包容的。

  欧美国家比较慎重,没有明确的分析、判断和把握的时候,对商业应用很谨慎。特别是欧洲,去年他们出台的一般数据通用准则非常严苛,对各类互联网商业应用提出了很多门槛与限制,所以Google等企业在那里会面临责任追究。一些我们看来过于严苛、阻碍商业发展的规则,他们觉得是有必要的。

  他们的消协组织和我们也不同。我们花大量精力进行消费维权、打假、宣教等基础工作,他们则更多关注形而上的东西。比如个人隐私问题,面对迅速发展的高科技,消费者可能在毫无办法、甚至毫无觉察的情况下,遭遇私人信息被收集、转让或使用;比如特殊群体的平等权益问题,怎样不让他们被时代发展遗弃?比如盲人、失能者如何使用智能手机,老人如何接触比较复杂的互联网应用?他们的消协组织会和企业进行交涉,呼吁在产品研发时去考虑更多受众。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这种差异?哪一方的做法比较妥当?

  朱剑桥:双方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应该说各有特点,也带来了不一样的效果。

  中国进入门槛相对宽松,技术创新的氛围比国外好,所以新业态发展很快,比如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等,很快能推广应用。应用和研发也是相辅相成的,有了长时间、大范围的应用积累,会催生技术研发的突破。西方在这些方面的发展要落后于中国。

  相应的,我们有新问题不断出现,西方就比较少。中国目前还处于发展关键时期,相比而言可能会更关注效率和速度。

  新京报:作为消费者,可能更多担心其中隐藏的风险。

  朱剑桥:国际上的消费者组织也有这样的疑问,他们感受到了生活中无法避免的中国元素,也会质疑我们对企业的约束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其实这些年我们国家做了很多工作。政策层面,去年出台了电子商务法,这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这么全面规范电商的法律;近年来政府部门的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力度加大也有目共睹。在企业层面,也在不断自我修正,尤其企业做大以后,很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成果,希望往规范性、可持续性的方面发展。

  当然,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企业面临的问题在于,决策层对企业的走向和价值观可能是清晰的,但这种理念和意识很难在庞大的体系内贯通。其中层和二级机构各有分工和立场,譬如公关和法务希望所有经营活动合规、惹事儿越少越好;市场和技术研发希望扩大份额、做更多新的东西,他们也许不会明确触碰法律红线,但会在法律的模糊地带进行试探以扩张业绩。

  立法层面也面临一些欠缺。现在的老大难问题,一个是预付费,一个是押金监管,天天呼吁,始终得不到有效遏制。

  新京报:消协怎么去助推这些问题的解决?

  朱剑桥:消协恰好能在这些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法律有明晰规定的,一旦被触及红线,马上可以立案查处,这是行政监管执法的职责优势所在;模糊、暧昧,特别是新生的事物和现象,现行法律覆盖不上,大家认识也不一致,消协要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博弈,不断去划出新的界线,让是否合法的边界尽量明晰。

  我们也向很多部门提出建议,对新兴业态的包容没错,但也要有一定论证和控制机制,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特别是涉及有针对消费者大量融资行为的,危险性很大。应该在效率和安全中间,去寻找一个比较合适的分寸,这需要行业内的专家去研究,包括消协在内的各方力量想办法推动。

  当然消协现在也面临一些困难。

  谈挑战

  “基层消协弱化严重 地方政府观念需要扭转”

  新京报:消协面临的问题在哪里?

  朱剑桥:基层消协的力量弱化比较严重。

  奔驰车主维权事件就是一个值得总结的案例。4月11日这条消息就在微博引爆,12日开始主流媒体和相关部门介入,整个事态发展过程中,消协并没有第一时间表态,一是因为近年来类似的维权事件比较多,没有预料到这次案例会在舆论引发这么大震动,二是因为事情的真相水落石出之前,我们也不能贸然给出结论性意见。

  如果基层消协组织健全,也许我们了解情况和作出反应会很不一样。但很遗憾,我们当地消协机构力量比较弱,没几个正式人员,经费也不够,事发地高新区更是没有独立的消协组织。这么大的城市都是这样的状况,其他地区可想而知。

  新京报:现在全国消协组织情况如何?

  朱剑桥:很不乐观。省一级消协基本有独立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但人比较少,一些省消协不到10个编制,最少的只有两三个人;到地市一级,很多只是挂个牌子,有独立机构和专职人员的不到一半吧;到县一级独立机构和专职人员幸存的就屈指可数了。

  新京报:为什么会这样?

  朱剑桥:我们国家在通过消法对于消费维权顶层设计的时候,设立了消协这类独特的社会组织,但对于消协的性质、定位、运营保障,始终不太明确,造成各地对消协的看法差别巨大。另一方面,到底是消费者优先还是招商引资优先?一些地方政府的观念也要理顺。

  这个问题中央层面是很清楚的。去年9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发了32号文件,提出了消费者优先原则,用消费环境的改善带动消费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提出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职责作用。消协的监督可能会触动有关方利益,如果地方政府认识不到消协和消费的关系及意义,恐怕问题解决是很难的。

  这次借助机构改革的契机,我们请求相关部门在履职保障上对消协进行明确和强化,希望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能重视这个问题。面临这样一个新时代背景,我认为是时候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了。

  新京报:你最终希望看到一个怎样的消费环境?

  朱剑桥:消费者心中的不安全感能够消除。如果把便捷和安全这个分寸能够处理好,中国的消费环境还是挺好的。

  今年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打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在信用上下一些功夫。信用体系的建立是解决消费者信任危机的核心,希望集中社会关注度推一把。对于企业,倡导、鼓励他们把消费评价机制建立完善起来,提供产品后要让消费者方便做评价。同时也希望消费者行使监督权,每个人都要敢于发声,消费者的监督是最大的力量。

  消费投诉榜

  2018年汽车类商品投诉最多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其中,在具体商品投诉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排在第一位;在具体服务投诉中,远程购物则位居第一。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亿元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62247件,解决556440件,投诉解决率7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090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2976件,加倍赔偿金额1483万元。全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92万人次。

  根据投诉性质来看,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在具体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汽车及零部件、通讯类产品、服装、食品、鞋等。与2017年相比,视听产品进入商品类投诉前十。在具体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远程购物、网络接入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移动电话服务和美容美发服务。

  解读: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远程购物的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依然位居首位,侵权行为频发,需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购物领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健身服务投诉进入前十位置,一方面体现了全民健身的热情持续高涨,另一方面,健身服务也是预付卡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家用轿车为主要投诉涉及产品

  奔驰车主维权一事一度掀起舆论热浪。消协接报汽车相关投诉情况如何?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消费投诉17773件,受理率为92.17%;有1.77%的消费投诉处于待受理状态,有6.06%的投诉案件由于超出办理或管辖范围、撤回、当事人无法查询、证据不足等原因未受理。

  家用轿车是主要投诉涉及产品。2018年所有汽车相关投诉中,62.7%的商品为家用轿车,其次是汽车零部件,占比26.2%,两者合计占比近九成。

  从消费者投诉问题分类看,汽车相关投诉主要集中于售后服务、合同及质量问题,占比分别为32.2%、20.7%和20.0%,三类问题占比总和超七成。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售后服务问题占比有所增加,合同问题略有降低,虚假宣传和价格争议问题也有所提升。

  解读:中消协认为,目前各大主机厂对自己的4S店网络有数据共享平台,但对4S店之外的销售渠道无法共享车辆信息,消费者在其他渠道的汽车销售商购车时具有盲目性,为购车带来不便,亟须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服务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所有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售后维修网点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录入统一平台,同时接入消费者评价通道,设计相关评价指标,消费者购车后即可根据购车及使用体验进行评价。

  ■ 提示

  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与历年相比,去年消费投诉出现“一新一难”。“一新”即在传统预付式消费涵盖的各领域,出现捆绑金融消费信贷式的新营销模式,在此领域可能滋生“预付式+消费贷”缠绕叠加的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一难”表现在网购家具等大件商品后,由于大件商品的安装要求高、运输成本高、产品质量与使用场景不匹配等因素影响,导致此领域消费维权成为难点。特别值得警惕的是,近一段时间以来,预付式消费与金融信贷捆绑叠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相对突出。在家政服务、装修房屋、美容整形、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经营者在宣传时,往往把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描述得十分美好,并有意淡化贷款的压力,甚至以无息贷款作为吸引。

  新京报记者 戴轩


上一篇: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地”
下一篇:大手拉小手,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封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教育宣传走进满天星幼儿园
河南消费网 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平台
您身边的“掌中投诉利器,贴身315专家”!
欢迎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hnxfw315)
河南消费网
相关警示
商丘市消费者协会、商丘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商丘市保  2020-10-12 10:03:05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为消费者”双十一”网购提供四大维权  2019-11-08 15:37:17
八成消费者遭遇过捆绑搭售  2019-10-28 17:58:04
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助力市物业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2019-10-28 10:07:48
中消协提醒:国庆节理性消费、文明出行  2019-09-27 09:49:47
洛阳市消协召开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座谈会  2019-08-30 10:22:29
 
公开和解
我要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电话:0371-67612315
服务监督 服务监督:18837112315
投诉邮箱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投诉模板(点击下载
投诉咨询指南more

一、如何投诉
(1)通过pc终端(电脑)和移动终端(手机)都可以向河南消费网适时投诉。
(2)通过pc终端(电脑)投诉:确认您选择的是中国消费者报主办的河南消费网(www.hnxfw.org.cn),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3)通过移动终端(手机)投诉:请在手机百度搜索上登陆河南消费网,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4)仔细阅读“投诉必读”。
(5)填写投诉信息。个人资料、被投诉对象资料、详细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等,请完整填写(如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可用任意字母代替)。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故意损害被投诉企业声誉,甚至对投诉对象恶意诽谤。如有相关证据,请通过传真或网页上传的方式提交。(注:如果投诉内容较多,请先在文档上写清楚再复制粘贴到投诉页面上,避免因页面打开时间过长使页面过期,导致投诉信息提交不成功)。
(6)提交投诉。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如果页面中间出现一个“你的资料已提交!在审核中”的对话框,表示你的投诉已经提交成功。(注:已提交的投诉信息不同步在页面上显示)
二、投诉人联系方式的重要性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网站与您联系的重要途径,请您在投诉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而且是常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网站及时向您核实相关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情况,或者便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开展新闻调查。
三、如何查看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处理动态”按钮。
2、向本网在线咨询或者邮件咨询,邮箱地址:zxbhn315@126.com


处理动态more
回复:张先生投诉象湖里售楼部不按
回复:张先生投诉河南合众汇金实业
回复:李先生投诉周口淮阳县大同街
回复:贺女士投诉河南恒祥实业有限
回复:刘先生投诉象湖里售楼部不按
公开和解more
张先生投诉洛阳涧西区巴黎风情澳利
王女士投诉河南省智平置业中介公司
何先生投诉郑州三世情缘文化传播有
徐先生投诉郑州联联周边游不合理扣
蔡女士投诉在郑州珍美整形医院整形
投诉咨询分析more
八大投诉热点
河南消费网2018年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2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0月投诉分析
典型案例more
在郑州东方整形美容医院整容变毁容
郑州管城区人民医院出“内鬼”花钱
擅自篡改生产日期 不良商家遭严惩
汽车公司未履约 消费者享双倍返还
水管爆裂商家搬迁 跨省维权终获赔
投诉咨询评论more
押金已经退还,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
网店代运营公司涉嫌诈骗,感谢中国消
河南消费网维权真的很给力
禾木家居赔偿5000元
选购过程中设备也有语音提示
企业动态more
双汇IP文创营销 燃动六一深圳欢乐
开局大餐饮 领航新食代 双汇闪耀亮
重磅!仰韶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
“双厨狂喜”黄磊打call双汇海派餐
仰韶酒业2020年度述职报告会圆满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