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孙婉婉 记者薛庆元)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完成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70批次,涉及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0类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5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南京市高淳区旭鸿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江苏高邮双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邮牌土豆粉,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江苏沁沁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鸿村园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鸿村园食品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大杨食品厂、南京鼎好食品有限公司、港闸区森果王果仁食品厂、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泰州市鸿澄农产品有限公司等。不合格项目涉及还原糖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酸价(以脂肪计)、防腐剂、防腐剂、谷氨酸钠及呈味核苷酸二钠等。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扬州、泰州、宿迁、淮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