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省桐乡市的何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投诉,称他在2019年2月份刚分手时听喜马拉雅广播得知一家情感挽回机构,即郑州爱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他们的导师沟通后导师表示自己的情况可以挽回,并且告诉自己如果在两个月时间结束后无效可以退款,现在距离签订合同已经两个月了,前任也找了新的对象,基本挽回无望,找对方退款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投诉者情况 姓 名:何先生 电 话:181****3134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濮院镇 投诉类别:教育培训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郑州爱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2号1号楼1单元15层1154号 联系方式:18530608727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9年2月我刚分手在喜马拉雅听广播时找到的一家情感挽回机构郑州爱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号加了一个导师,导师给我打电话了解我的情况后表示可以挽回,并且告诉我如果在两个月时间结束后无效可以退款,还给我看了一份合同,昨天我请律师看了这份合同,他说这份合同是不合理的,存在霸王条款,我可以拒绝,而且因为是对方公司寄过来的,我本人并未签字,所以合同无效,现在时间马上到了,前任也找了新的对象,基本挽回无望,对方依旧不允许我退款,说我没有按照老师的去做,他说的无非就是给我发几个文件,几个视频,让我多发朋友圈改变自己,还有许多的鸡汤,根本就没有实质的用处。 投诉请求:能够如最初消费承诺说的那样,给我退款6800元 现有证据:有聊天记录、付款记录和对方寄来的合同 





2019年4月23日14时16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爱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16时36分,郑州爱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何同学情况说明 该学员二月份来报名我们的咨询指导服务想挽回前女友 我们的服务是找出客户的问题和分手原因,然后让学员提升自己,变得优秀,来挽回前任,老师第一时间就把挽回计划发到学员手上了,当时学员也是认可这个挽回计划的。 通过聊天记录,可以看到该学员并没有完全按照挽回计划上的做,进度是往后延后的,并且他并不想改变自身宅和老实这种性格,后续我们摆事实讲道理,对方不再反驳,并且接着跟老师沟通指导了。 





2019年4月29日11时2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何先生表示:他们的人员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我身上,一直说是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说法做,他们一直让我提升自己,两个月的合同时间已经到了,还是停留在第一步上面,根本就没有任何效果。 本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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