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7年11月4日,消费者刘女士在独某牙科诊所定制一付3800元镶牙项目,付1000元定金,第四天,消费者刘女士因家中老母病重,即刻返回四川老家,镶牙项目不能继续进行,同时,消费者刘女士的女儿通知了诊所,提出退款要求,被该牙科诊所负责人拒绝,答复镶牙的费用必须留在诊所,等消费者刘女士以后回来了再继续接着镶,消费者刘女士的女儿表示不满,投诉12315,要求解决。 【处理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执法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调查、了解以及约谈,并通过电话向消费者刘女士进行了询问,了解双方约定内容(口头协议),执法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诊所没有明码标价,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经执法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和调解,诊所负责人认识到自己错误,向消费者刘女士退回300元,消费者刘女士表示满意。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提供服务的,应当在营业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诊所强制消费者已付款延期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除去已消费的,应当将剩余费用退还给消费者。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