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6年3月15日,市场监管局分局接到消费者刘某的举报与投诉,称其在淘宝网店购买了某公司产品,怀疑该产品存在虚假宣传,要求经营者退货和赔偿,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处理结果】 经了解,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被举报投诉的某公司在天猫网上经营名为“某某保健品旗舰店”的网店,网店页面上的三张宣传图片均与实际不符。另查明当事人从2016年3月24日开始通过“小旺财”网站(已关闭)购买刷单服务,雇人进行虚假的网络交易,制造虚假的交易量和好评,以获取消费者的信任感。截至2016年4月1日,当事人共雇人刷单54单,支付刷单费用人民币482元。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下,被举报人自愿向消费者刘某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500元。同时,当事人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市场监管局处以3万元罚款。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当事人采用虚假刷单、虚标成交量的方式,让消费者误以为其网店有较好的销量和消费者评价,从而误导消费,完全是欺诈消费者的表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