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手机、两个卡槽、三网通用、4G随意切换,全网通手机打破了运营商不同号卡之间的壁垒,让消费者不再受手机的束缚而自主选择运营商,给予了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全网通手机也因此成为大众消费者的主流选择。但是,近期市场上一些以全网通之名销售的“全网通定制版”产品,由于无法实现真正的三网连通,引来了许多消费者的质疑,“全网通”手机话题持续发酵,俨然成为新的消费热点问题。
2017年7月25日上午,市消协邀请了洛阳市通信行业协会及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召开“全网通”消费争议恳谈会,对“全网通”引发的新兴消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参会的三家运营商市场部技术人员首先就“全网通”的产品宣传、营销模式、服务标准及使用功能做了详细的介绍;
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张亚亚围绕一起因购买“全网通”手机遭忽悠的投诉案件,明确表示:根据《消法》的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要求运营商应如实告知手机服务功能,通过多角度的推介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莫以全网通之名,误导消费者,还消费者知情权,让其明明白白消费。消协律师团专家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平艳玲、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苗武涛两位律师从法律层面对“全网通”引发的消费投诉进行了法律分析,指出:不少消费者对于“全网通”的概念是缺乏认知和了解的。如果一款全网通手机对其它运营商的上网功能有所限制,无法真正实现“4G随意切换”,而运营商在推销时对此又避而不谈的,涉嫌虚假宣传,或将认定为欺诈行为,须承担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通信公司进一步规范营销行为,完善合同要约,履行社会责任,恪守诚实守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通信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黄莉梅表示,推广全网通手机,落实提速降费是通信行业的发展目标,感谢市消协的诚恳建议;下一步将针对行业中存在的服务瑕疵进行整改,规范“全网通”的营销模式,让广大消费者更方便地享受到顺畅的网络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