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商局联合省文明办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诚信示范街活动。通过倡导文明诚信经营,树立行业示范典型,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推动文明经营活动纵深发展,营造文明有序、诚信守法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经营秩序。 通知明确规定,文明诚信示范街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市场组织管理健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方案计划,示范街内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示范街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管理要求明确具体,在示范街显著位置设立诚信示范街商户“红黑榜”;制定有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店和“星级诚信商户”评选标准,以及诚信示范街商户“红黑榜”发布细则;示范街经企业法人登记,相关证照手续齐全。二是硬件设施配套完备。示范街内交易区布局科学,有平面示意图和指引标识,设立消费者投诉咨询服务台;示范街内有核心价值观和诚信经营公益广告,餐饮店有文明餐桌公益广告;包括“红黑榜”在内的各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醒目,内容更新及时;设施整洁完好,环境卫生优美干净。三是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依法办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照,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进行经营;能够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落实有关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制度,出具销货凭证,落实“三包”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遵守价格法规政策,坚持明码标价,不搞价外收费,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不搭售商品或强买强卖;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商户不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商业户外广告,不散发“小广告”;在醒目位置粘贴有商户信用信息二维码。四是信用建设管理有序。制订示范街内经营者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经常性开展信用建设管理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定期开展“两评一发布”活动,并在示范街内进行广泛宣传,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店占全部店面的80%以上;示范街内经营者全部签订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五是消费维权措施有力。设有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调处机构,能及时处理各类消费投诉并做好记录,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在醒目处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提示,公布示范街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公布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通知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文明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组织,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目标责任,加大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诚信示范街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每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完善提升文明诚信示范街的基础上,2017年底前,至少建成1条文明诚信示范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