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映象网记者从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开封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8年6月,开封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开封海马房地产公司利用宣传彩页进行违法广告宣传。经查证,开封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对该公司做出一是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开封市区内消除影响;二是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案情,2018年6月,开封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开封海马房地产公司利用宣传彩页进行违法广告宣传。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实,开封海马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促销由其开发的“海马公馆”项目楼盘,在其项目售楼处周边及部分路口发放了宣传单页广告,广告内容含有:“……向南5分钟可到达郑开大道、郑开城际铁轨,19分钟双城生活快意连接……”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之规定,开封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对该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开封市区内消除影响;2、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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