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孙女士 电 话: 159****3157 地 址: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固墙镇 投诉类别:汽车交通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周口新希望雪佛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南环电业局西200米路南 联系方式:0396—8228577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7年8月6日,我在周口新希望雪佛兰4S店交了5000元订金,订购了一台全新科鲁兹,约定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交付手续,在8月20日,销售经理朱瑞华说不能按期履行交付手续,同意退订金(有微信通知记录为证),且没有让我们看到现车,在8月23日和8月25日,销售经理一直在说在办理审批手续,绝对退,直到9月5日才说领导不同意,有现车,让提车,收我们违约,还有投诉扣他们厂家扣他们钱了,要求提车,我们协议上面是订金而不是定金。 投诉请求: 我现在要求周口新希望雪佛兰4S店退还订金和补偿精神损失,并道歉。 现有证据: 销售经理微信通知记录和订金


2017年10月20日9时2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周口新希望雪佛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9时50分,周口新希望雪佛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们在接到贵单位反映的投诉后,高度重视。孙女士作为我们店内的老客户,这次购车参与的是以旧换新活动,在8月6日,孙女士在店里交了5000元的订金,其中包含二手车订金2000元和新车订金3000元,并约定在15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提车。但在8月20日时,并没有到约定的提车时间,那时公司的确没有提到车。因为还没有到最后约定的提车时间,按照规定,我们是不允许退还订金的。但因为孙女士提出了退还的要求,我们才考虑给她退订金。 由于在订金退还的过程中,孙女士向工商部门和厂商进行投诉,并且态度恶劣,已经对我们店造成了一定的名誉损失,况且孙女士订购的是一辆冷门车,并不是畅销车辆,14多万的车辆提回店里放置在那里,也给我们带来了损失。鉴于以上种种情况,我们才没有进一步退还押金。 孙女士投诉到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后,我们也高度重视,事情其实不大,之所以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就在于孙女士处理问题的方式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困扰,如果一开始本着处理事情的态度来,我们就已经退还了。由于给我们店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她所称的精神损失等赔偿我们是不会赔付的。订金可以退坏,但前提是不能针对此事再投诉到任何部门和平台,并撤销相关的投诉。 希望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帮我们传达消费者以下几点:1.我赞同消费者维权,但应该更加理性,应该本着处理问题的态度进行协商处理,找厂家投诉、工商投诉已经给我们店造成了不好的影响。2.孙女士提的车款属于冷门车,并不是畅销车,14多万的车存在我们店已经造成了损失。3.我们也不再追究孙女士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双方各退一步将此事解决了,同意退还订金,希望孙女士不要再继续投诉损害店的名誉。 2017年10月20日10时,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此情况反映给消费者,孙女士表示:因为当初已经承诺了退还订金,就应该履行承诺,不能言而无信。在此期间也没有任何一个人通知我到店里提车。现在不管怎样,我不会在他们店里购车了。既然是来解决问题的,之前的事情不再说了,我同意他们只退还订金,也会把我在其他地方的投诉撤掉。感谢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2017年10月20日14时许,消费者孙女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退款。 2017年10月20日14时许,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此情况反映给周口新希望雪佛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称:我们的退款需要一定的审批流程,需要几天的时间,又刚好赶上周末,最晚下周周一或者周二到账。如果消费者的确比较着急,我们这边可以先向领导申请,进行加急处理。 2017年10月20日15时,周口新希望雪佛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打来电话,称:已经将钱打到消费者的账户中,由于跨行转账可能需要两个小时。 2017年10月20日,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孙女士表示:已经收到5000元的退款,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