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接到顶楼邻居发的信息,要他分摊一部分修房顶的费用。“这笔钱该不该交?”卓达书香园13号楼一单元业主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咨询。 按照李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这个发信息的顶楼邻居,介绍了整个事情过程。她说大约在2003年购买了卓达书香园顶楼的一套房屋。去年雨季的时候,屋顶漏得特别严重。今年开春,她向物业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然而物业告诉她,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想修屋顶,可以先自行垫资,然后找邻居分摊。 顶楼业主说,2个月前,他们找人自行将屋顶做了防水,大约花费是2700元。“我跟爱人决定,总花费我们自己负担一半,另一半由楼下邻居均摊。” 她说所在楼共7层,她收取的是该单元同一户型,从1楼到6楼的费用,每户均摊225元。她说6户中,有2户交了,2户表示很快交,另两户则是一户尚未联系上,另一户尚未表态。 记者就此联系上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对方证实,小区一区大部分楼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原因是当时一区还属于栾城,房管部门没有要求业主交纳这部分费用。小区二区归市内,房管部门明确要求二区业主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一区如果公共设备设施出现问题,影响到了大部分业主生活,物业采取的是进行垫资,然后向涉及的相关业主分摊收取。像修房顶的问题,则是由顶楼业主与楼下邻居就筹资问题沟通后,自行修理。” 业主李先生最关心的是,这笔钱交的是否合理。记者向石家庄市物业协会刘明秘书长进行了咨询。刘明介绍说,根据物权法规定,楼顶属于相关业主共同所有。如果有公共维修基金,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如果没有,需要涉及的业主们分摊。刘明说,楼上楼下邻居们对此达成一致,这种分摊方式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