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接到开封市民反映,有一楼盘没有预售证就开始以收取意向金的形式售卖,把认筹当“促销”。 7月7日,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位于开封市金耀路与三大街交汇处的禹洲·嘉誉府售楼中心。大厅内不少购房者都在咨询购房情况。销售人员详细介绍了该楼盘的位置、周边设施、房屋结构等,目前楼盘刚开始动工,预计2021年交房。当记者询问是否“五证”齐全时,销售人员称:现在小区别墅已取得预售证,但其他高层尚没有预售证。记者问,有意购房可以预定吗?销售人员很肯定的回复:“只要交10000元意向金就可以预定,还有“砸金蛋,送大礼”活动。交过意向金不仅享受开盘后9.8折的优惠,还有更多叠加购房优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在销售之前必须取得“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五证就开始销售属于违规销售。国家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向买房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定款等。商品房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向消费者收取的意向金、定金等均属违规预售。(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禹洲嘉誉府销售人员在向顾客介绍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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