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王先生 电 话:136****2030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 投诉类别:其他服务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某网络科技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事件经过:按照某网络科技公司的规则,我在2015年9月24日全额现金2000元支付,在他们公司购买唯一一款适合我的网站运行的财富宝马型虚拟主机24个月服务(2015年9月24日---2017年9月24日)。 我的客户经理朱女士在2017年5月24日通知:“您购买的财富主机,目前我们公司要对这个产品下架了,6.1号下架。没到期的可以给你折合费用”。 之后,在我等待他们公司折合费用给我的两个月时间里,杳无音信。2017年9月10日我第二次提出要求返回欠我的后4个月财富宝马主机服务的钱,客服朱女士:“明天我给你看看”,再次杳无音信。直到2017年9月20日我第三次追问时:客服朱女士回复:“你这15年买的,买了两年,到17年9.24号都到期了啊,还怎么给你退款呢,折合的费用也不能退现金”,客服朱女士转达最高主管回复“钱退不了,只能折合产品,折合云空间2G内存 4个月给你用。” 转述大领导回复“最多给你返回云币到你账户,你可以消费产品试用”我反复拒绝不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强售行为. 2017年9月21日我再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几乎接近哀求要求退还没有提供给服务的预收款,客服置之不理。我使用虚拟主机14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种恶劣事件:收了钱不给服务还要强行扣留客户的购买该服务钱拒不退还的,这与劫道公开抢钱有什么区别?气愤之极,开始首次2017-9-9投诉到郑州的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10-11再次投诉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处理单位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这两家都不受理。 2017年10月16日第三次投诉到某网络科技公司,以违背诚信,2017年10月17日某网络科技公司田女士手机电话里回复:不能退现金,给云空间,我再次反复表示不接受后被搁止,直到今日无消息,短信去追问不回复。在我追讨预收款最近期间,我登录某网络科技公司近期新更新的网站首次发现(以前在某网络科技公司网站从来没有见过,我在某网络科技公司注册用户都留有信箱,QQ号,联系电话还有详细地址,也从来没有人通知给我), 某网络科技公司的通知:财富主机在2016年1月1日某网络科技公司不再提供财富主机的维护管理。。。。公司将不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的财富主机数据和网站程序的找回服务 事件要点: 1, 某网络科技公司擅自毁约中途下架终止服务,在 2015年9月24日我全额现金支付购买财富宝马型虚拟主机24个月服务(2015年9月24日---2017年9月24日),某网络科技公司提前20个月收取服务款,不按照约定提供后4个月宝马虚拟主机服务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24日), 在9月10日至今,我反复明确提出退回此款,被某网络科技公司无理由拒绝不退还至今,已经超过30天。 2,我全额购买的是完整的全品财富主机的宝马型主机服务,其中包括100M的MSSQL数据库功能。虚拟主机的维护包括用户系统和数据备份等。但是某网络科技公司的通知:财富主机在2016年1月1日他们不再提供财富主机的维护管理…..公司将不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的财富主机数据和网站程序的找回服务。中间17个月里(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我支付的是购买全品的财富主机宝马型服务的现金,但是得到是残次品的不合格的虚拟主机服务,缺损财富主机的维护管理,包括数据和网站程序的备份找回。 3,违背先前的承诺,“折合费用”变成只能折“折合产品”: 先前的是“没到期的可以给你折合费用”,三个月后变成:“你这15年买的,买了两年,到17年9,24都到期了啊,还怎么给你退款”。“折合的费用也不能退现金”,, 最后变成“钱退不了,只能折合产品,折合云空间”,“最多给你返成云币到你账户,你可以消费产品使用”。 4,强迫我接受他们公司提供的其他虚拟主机服务:他们公司强行卖给我不再需要的,同时我的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某网络科技公司云空间和产品(2017年9月24日之后我不再需要某网络科技公司的产品),来迫使我消费掉某网络科技公司拒绝退还给我的预收款。 投诉请求: 1: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不合格的残次品财富宝马主机服务,收取的是全品的主机服务价格,按照新“消法”,我请求他们赔偿我中间17个月虚拟主机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2000元除以24个月再乘以17个月乘以3倍=4250元 2:某网络科技公司退还不按约定提供的后四个月的财富主机费用。再加从2015年9月24日至今的利息。2000元除以24个月的730天再乘以115天(6月份30天+7月份30天+8月份31天+9月份24天)=315元,计算利率:315元乘以2.5%再乘以2年=15.75。总计:315元+15.75元=330元。 (中国银行2015年8月26日人民币存款利率表整存整取两年的年利率为2.5) 3,请求相关行政部门对他们的不诚信经营,给与相应处罚。记入经营者信誉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现有证据:交易明细和QQ聊天记录。 2017年10月20日15时5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 2017年10月24日17时30分,郑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内容如下: 接收到贵网投诉公开信后,我司对该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与10月20日与客户取得联系,同意其投诉请求2,已向其微信转账剩余费用+利息,共330元人民币。 另该用户一直以我司提供虚假信息为由,要求履行投诉请求1与投诉请求3,以下调查结果为拒绝履行投诉请求1与投诉请求3的原因,并证实该用户所述与事实不符: 原因一、客户所说“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不合格的残次品财富宝马主机服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客户之所以认定我司提供的是“残次品服务”,原因是在于我司会员中心发布的“2016年1月1日后,我公司不再提供财富主机的维护管理”通知,该通知发布的原因是我司原计划定于2016年1月1日就将此产品下架,但后来计划搁置,产品并未下线,直至2017年6月1日才将其下架,期间未影响客户的业务正常进行,也并未停止对客户的服务,以下服务记录可查: 1.如果2016年1月1日即停止维护,则2016年1月1日该产品即会下线,客户将无法使用,但实际情况中,外加客户本身的描述,客户确确实实一直在使用此产品,直至新的下架时间,即2017年6月1日; 2.通过我司后台查询发现,客户于2016年6月8日 11:53:33时在我司会员中心提交了一个服务请求,请求检查网站打开异常的原因,经我司检查后,发现是客户的网站配置不当导致,我司当时便对客户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因此证明,我司并未如公告中所述,与2016年1月1日对客户停止服务,此服务记录客户也可在自己账号下登录查看(登录会员之后,点击“故障申报”或“工单提交”即可查看客户在我司的所有工单记录,但由于我司管理后台与客户会员中心采用了不同的页面样式,因此,除页面样式之外,客户在会员中心看到的服务文字内容将于截图中一致); 3.2017年6月1日产品下架前,我司朱女士已经在5月24日对客户进行QQ通知并提醒其进行程序及数据库下载、6月2日,在下架期限已经过去一个工作日的情况下,再次提醒客户是否完成下载,而客户表示知晓,并不像公告中所描述的“不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的财富主机数据以及网站程序找回服务”; 原因二:客户所说“某网络科技公司擅自毁约中途下架终止服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在此产品下架前我司商务朱女士与客户进行了沟通,客户表示知晓,并在当天要求朱女士为其推荐其他产品,此表明双方已达成终止原有服务的意向,因此“擅自毁约”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原因三:客户所说“在我等待某网络科技公司折合费用给我的两个月时间里,杳无音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当时产品下架时,我司商务朱女士的确表明可以退还剩余折合费用,但当时客户并未采纳,而是选择由朱女士向其推荐产品继续使用。而三个月之后,即9月份,客户才重新与我司沟通退款事宜,因此“在我等待某网络科技公司折合费用给我的两个月时间里,杳无音信”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原因四:客户无法提供新的证据来反驳我司上述陈述 通过对事件的彻查之后发现,客户向贵网并未提交完整、真实的事情经过,且我司将上述不相符的情况告知客户后,客户在微信聊天记录中,仅个人认为“没有一点依据”,并一直表明我司关于产品下架事宜没有与其进行协商,但我司提供了相关QQ聊天记录,从中可以看到客户同意了下架事宜,且我司将聊天记录提供给专业机构后,其表示我司提供的截图以及陈述具备有效的法律效应,另外,从聊天记录中,客户在无法提供新的证据来反驳我司上述陈述的情况下,反而一直要求我司提供管理者、以及该事件调查人的信息,并污蔑我司弄虚作假,完整详细的微信聊天记录见附件(聊天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时29分,如果后续有新的聊天记录,并贵网要求的话,我司将配合提供),在此,我司也建议贵网要求客户提供完整的事情经过,以及完整的聊天记录,供贵网进行参考。 

2017年10月25日8时4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王先生表示:首先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我提出的诉求表示可能不太准确。因为他们提前四个月终止服务,的确给我们带来了损失。我是卖水晶首饰的,他们提供的服务提前下架,直接导致我的网站关闭,影响了四个月的销量。希望对方能够做出赔偿。 2017年10月26日10时33分,郑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称:我们是抱着非常诚恳的态度再为消费者解决问题,既然给消费者造成了困扰,我们也会向领导反馈,积极处理此事。 2017年10月26日14时02分,郑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回复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称:为了将事情更好的解决,我们公司的李总高度重视,亲自跟消费者打电话解释过,并答应对方赔偿500元和两个礼品盒,对方也已经同意了。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帮助协调此事。 2017年10月26日14时11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回访消费者,消费者王先生称:刚才他们公司的李副总亲自打电话与我本人已经沟通好了,态度非常诚恳的承认公司的不足之处,坦坦荡荡的交谈,我心中的结也就开了,答应赔偿500元另加两个礼品盒。我已经同意了,在执行中。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在此拜谢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