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界首市消费者王某在淘宝某品牌自行车店花费518元购买了一款新折叠自行车。但快递收货当天晚上,消费者骑车出去时,就出现了前轮轮胎破损问题,后来又连续修补了三次,问题仍然存在,无法骑行。于是消费者要求淘宝商家给予退货处理,但商家以轮胎破损不属于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消费者承担退回运费。王某便于7月27日来到界首市消保委,请求消保委出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界首市消保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该投诉情况属实。由于自行车是通过网络购买的,而中消协于2017年联合17家网商平台,开通了网购直通车投诉平台,专门处理网购投诉纠纷。随后,界首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将该投诉情况录入了中消协网购直通车平台。该平台自动将投诉转到淘宝公司处理,日前经过界首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和淘宝售后客服人员多次沟通后,最终淘宝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邮寄更换轮胎,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自行车收货后当天轮胎就出现问题,商家理应履行其“三包”义务,为消费者免费更换轮胎。此起网络消费投诉的成功调解,中消协网购直通车平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