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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给“差评” 不可太任性

河南消费网    http://www.hnxfw.org.cn  (2017-06-14 15:25:19)  来源:滨海时报     韩春霞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购早已融入我们的生活,网购消费评价系统也因此应运而生。消费评价系统的出现,一方面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给了消费者发布消费体验的言论空间,但是另一方面,因为消费者的任性评价导致越过了“差评”的限度,各种消费矛盾也随之出现。那么,作为消费者,该如何正确地行使“差评”的权利呢?

  “差评” 语言不文明 点评网站需屏蔽

  某酒店发现百度快照抓取来自某点评网的几篇帖子使用了“垃圾,骗子,再也不去他们家了……”等存在不文明用语,并夸大了收费标准等事实,酒店多次要求某点评网删除上述帖子,但某点评网拒绝删除。该酒店认为,某点评网拒绝删帖,上述帖子被诸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浏览到,导致其公司大量客户流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某点评网立即删除帖子,在其网站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某点评网认为,其针对帖子中一些不文明词汇已做了屏蔽处理,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和审核义务。如果酒店禁止注册会员消费者对注册商户进行消极评价,将不利于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不同意酒店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注册用户在某点评网上发表消费者评价的行为本身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酒店作为经营者,应对消费者针对其服务本身的评价予以必要的容忍,因此判决驳回酒店的诉讼请求。但同时指出,网络用户发表对商户的评价时除了遵守法律规范,也应遵守网络道德规范。

  律师点评

  天津市天烁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表示,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享有公正评论的权利。本案中,从酒店提交的证据看,相关的评价主要是对服务的感受,因消费感受因人而异,仅从已有证据无法认定帖子有关言论本身为虚构事实的诽谤、诋毁,因此帖子本身不涉及侵权。作为提供点评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在涉案“差评”帖未被确定为侵权的情况下,某点评网未采取删帖措施,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评价中使用的一些不文明用语不符合网络道德规范,在商家通知某点评网站后,网站可以尽快对相关不文明用语进行屏蔽。

  跟帖偏激 网站可删帖

  某化妆品公司在某化妆品网站论坛上发现一篇针对其公司的“差评”帖,指名批评其公司提供的服务,提醒各位消费者不要上当,言辞偏激,还引发了很多其他网络用户的跟帖批评。化妆品公司认为上述网帖及其下的某些跟帖的内容侵犯了其名誉权,造成其客户流失、营业额降低,于是发送律师函,要求网站删除网帖,某化妆品网回复称无法删除。随后,化妆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化妆品网立即删除该网帖及跟帖的全部内容,在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某化妆品网提交了网站论坛服务条款、网站论坛总则,以证明其已要求会员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并声明会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化妆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化妆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了上诉。经二审审理,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化妆品网站删除涉案帖子及跟帖的全部内容。

  律师点评

  天津市天烁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表示,涉案网帖内容主要是对消费者自身所接受服务的感受和评价,虽然该主观性感受和评价是负面性的,所用的个别言词存在过激情形,但并无明显的侮辱、诽谤内容,是一种情绪宣泄,并非对某公司的恶意攻击,因此发帖人并未构成侵权,某化妆品网站也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该网帖言语违反了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订立的网络服务规则,如果相关主体对此明确提出异议通知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删帖等义务,因此判决某化妆品网站删除该网帖及跟帖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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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pc终端(电脑)和移动终端(手机)都可以向河南消费网适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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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交投诉。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如果页面中间出现一个“你的资料已提交!在审核中”的对话框,表示你的投诉已经提交成功。(注:已提交的投诉信息不同步在页面上显示)
二、投诉人联系方式的重要性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网站与您联系的重要途径,请您在投诉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而且是常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网站及时向您核实相关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情况,或者便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开展新闻调查。
三、如何查看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处理动态”按钮。
2、向本网在线咨询或者邮件咨询,邮箱地址:zxbhn3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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