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李先生 电 话:182***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投诉类别: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沈丘县金丝猴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沈丘县长安路西南角颖滨上城 联系方式:0394-5309999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4年2月22日,我母亲向沈丘县金丝猴置业有限公司交纳50000元用于买沈丘县颖滨上城房子,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按照协议付款,按照购房协议,该公司应于认购活动结束15日内无息退还所交定金,但是该公司直到2017年4月8日都没有将定金退还,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现有证据:金丝猴小区内部购房协议以及交纳定金收据。  

投诉请求:请该公司按购房协议退还我方定金,并严惩该公司不遵守购房协议规定的行为。
2017年4月10日14时22分,本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沈丘县金丝猴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16时,消费者打来电话告知本网: 李先生表示,经过河南消费网的调解,目前他已经收到退还的定金,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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