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河南省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展示的产品 (原标题: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儿童用车存在有跌落的危险将召回)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婴幼儿用车相关产品,经国家质检总局购样检测部分产品存在无说明书、车体未张贴警示标示问题,防撞间距、车轮强度不符合规定、无说明书、无警示标示等问题在其官网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向该局提交召回计划,主动召回该公司2016年10月10日生产育花888型号儿童三轮车,召回存在缺陷的儿童三轮车共计40辆。此次召回源于2016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开展消费品市场购样检测工作时,通过购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的育花888型号儿童三轮车存在产品无说明书、车体未张贴警示标示问题。该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采取停止销售、通知客户等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该企业生产的婴幼儿用车出现质量问题并非首次,此前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多次被执法部门抽检,结果显示为不合格。 2016年3月,黑龙江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童车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标称河南省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2015年8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888儿童三轮车被认定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防护罩帽;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外露突出物;挤夹点。 2016年11月份,日照市工商局对辖区市流通领域儿童推车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承检机构为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工商省局委托,对标称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育花牌儿童推车推-01冬夏版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安全带扣的强度、束缚系统的强度及塑料包装袋和软塑料薄膜不符合。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了日照市流通领域儿童推车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标称为河南省新乡市呈龙车业有限公司,商标为“育花”的推-01冬夏版儿童推车,被检出安全带扣的强度、束缚系统的强度及塑料包装袋和软塑料薄膜不符合,因此再上黑榜。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通过购样检测,发现该企业生产的育花888型号儿童三轮车存在缺陷,可导致儿童在乘坐时,看护人看护不得当,儿童有跌落的危险。 该企业将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采取停止销售、通知客户等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该企业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05年04月21日,法人代表为殷如红,注册资金100万元,住所为辉县市孟庄镇梁村东,经营范围为儿童电动车、童车零部件加工销售;儿童电动车、童车组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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