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执法人员查验烟花爆竹的合格证明。 “绝不让‘土火炮’流入市场!”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新妙工商所近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无照烟花爆竹销售网点2户、责令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到期的3户经营者限期换发新的许可手续,收缴无产品合格证的“土火炮”30盘。“你好,请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货发票等经营手续。”近日,记者跟随新妙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16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 在新妙镇群益路46号的一家销售网点,工商所长陈熙顺和3名执法人员对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存储货柜、禁烟禁火标志、烟花爆竹产品合格证等进行了全面核查。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群益路的另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发现店主神色慌张,并准备将门关上。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这家网点刚开张不久,相关手续还未齐备。店主陈某说,他之前长期在外打工,因父母年老多病需要照顾,他便计划回到镇上做点小生意。2017年年底他刚刚向新妙安监办申请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在经营场所及安全设施通过了检查验收之后,他向新妙供销社批发了2万多元的火炮、礼花和一些祭祀用品,开始经营。他以为通过了安监部门的验收就可以经营,不知道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安监部门办理许可证。“经销商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经营。”陈熙顺所长告诉陈某,“根据你的情况,这次不对你进行处罚,但你必须停止经营活动,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当天申请,当天就可以领取执照,再到安监部门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执法人员还提醒陈某,烟花爆竹随意摆放在地上是极其危险的,按规定应该存储在专门的货柜里,消除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1时左右,执法人员来到新妙镇力帆路一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发现该网点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且经营台账也不规范。 “许可证到期,意味着你的经营资格已经丧失,如果要继续从事经营,必须去安监部门补办新的许可证。否则,不仅会受到安监部门的处罚,工商部门也会吊销你的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告诉该网点的经营者。 在力帆路的另一家经营网点,执法人员发现墙角摆放的几十盘鞭炮是用白纸包装的,没有厂名厂址等信息,属于来历不明的“土火炮”。经清点,总共有30盘。店主张某承认,这些“土火炮”是流动商贩上门推销的,没有合格证明。每盘进价五六元钱,而他卖给消费者时,每盘可卖15至20元。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这些“土火炮”,并提醒在场消费者,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都严格依照国家标准,爆炸烈性在可控范围之内。而不法分子生产的“土火炮”,粗制滥造,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一旦酿成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执法人员将收缴的“土火炮”在空旷地带进行了销毁。 陈熙顺告诉记者,工商所将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查清“土火炮”的来源,依法追究生产者的责任,坚决杜绝“土火炮”流入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