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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发布防蚊液调查结果

“纯天然”“婴孕专用”只是营销噱头

河南消费网    http://www.hnxfw.org.cn  (2017-08-30 09:54:4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陆依婷 本报记者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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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7件具有农药登记证号的样品名单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防蚊、驱蚊液产品宣称“纯天然、植物提取、无化学成分、无刺激”,这些产品是否安全?驱蚊效果如何?实际成分是否与宣称一致?日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防蚊液调查结果,多数样品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普遍缺少安全性和防蚊效果测试,部分样品涉嫌虚假宣传。
  2/3产品无农药登记证
   据了解,此次上海市消保委在京东、1号店、天猫等电商平台上,购买了销量比较靠前的21件宣称具有防蚊功效的产品,涵盖了雷达、宝宝金水、润本等主流标称品牌,价格在11.9至135元不等。
   结果显示,雷达、立志、樱之花、卫豹、子初、宝宝金水、榄菊儿宝健等7件标称品牌的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号或生产标准文件号,也有驱蚊时间标注及相关检测报告。
   上海市消保委此前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最关心的是产品安全性和防蚊功效。在购买防蚊液时,51%消费者首先关注“纯天然配方,婴儿也能用”,45%消费者首先关注“防蚊驱蚊效果好”,仅4%消费者首先关注“有农药许可证”。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所病媒防治科副主任刘洪霞表示,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适用的农药,用于预防、控制蚊蝇等有害生物的,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要拿到这三证,必须通过毒性安全性试验以及药效试验两大门槛,确认不对人体造成伤害,且驱蚊时间至少达4小时。
   刘洪霞称,驱蚊产品中有效驱蚊成分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植物源,另一种是化学合成,两者都属于农药范畴。因此,产品名称或说明中带“驱蚊”“防蚊”字样的产品都应申请农药登记证。
   然而,调查发现,14件防蚊液样品没有农药登记证或相关检测报告。如京东自营的标称品牌为金盾的婴宝防护护肤液,网上宣称“长效驱蚊、8小时有效防护”,拿到实物后发现,产品本身的说明书没提到与驱蚊相关的内容。而这款普通的护肤液竟被当做驱蚊液售卖。又如,一号店销售的标称品牌为啾啾的香氛喷雾同样在网上宣称有效驱蚊。被问及是否有检测报告时,品牌方回应只做过对黑腹果蝇的有效测试,并不属于蚊类。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提醒消费者,不是喷在植物上的才叫农药,喷在人皮肤上的、只要有防蚊功效的也含农药成分,必须要获取农药登记证,并进行安全性和功效测试。上海市消保委呼吁第三方平台对自己销售的产品严格把关,防止虚假宣传,做到对消费者负责。
  “天然”产品检出农药成分
   许多消费者认为标明“天然”“无化学成分”的产品更安全,含农药的产品会对身体有危害。
   调查发现,4件宣称全天然的样品检出农药成分。如,1号店销售的标称品牌为喜郎婴儿防蚊液,号称天然、物理驱蚊、绿色健康,主要成分是香叶天竺葵提取物、野菊花等植物提取物,但检测出含有2.39%的驱蚊酯。厂家则表示,对于产品中含有驱蚊酯并不知情。而京东全球购售卖的标称品牌为VAPE婴儿驱蚊液,宣称“天然驱蚊、低刺激安全驱蚊”,也被检测出含10.73%的避蚊胺。另有标称品牌为丽尚的驱蚊喷雾和Aerogard澳乐家的儿童驱蚊液被检出驱蚊酯和派卡瑞丁等农药成分。
   对此,唐健盛强调,驱蚊酯、避蚊胺等属于国家允许添加的驱蚊剂成分,并非有害物质,检测出此类物质也不代表产品有问题。驱蚊本身依赖农药,即便是纯天然也不一定安全,一些植物的刺激性甚至不亚于化学产品。但不论是天然驱蚊还是化学驱蚊,商家不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孕婴适用”多为营销噱头
   上海市消保委的调查显示,为宝宝购买防蚊液时,80%消费者会选择注明“适用婴儿”的产品,18%消费者选择进口的产品,仅2%消费者选择有农药许可证的产品。可见消费者对“适用婴儿”产品说明极为信任。
   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并无专门针对婴儿防蚊液产品的检测标准,因为实验人员都是成人,且必须有相关资质,不允许使用婴幼儿或孕妇作为实验人员。所以产品究竟是否适用于婴儿或孕妇并无实验依据,其安全性也不能保证。
   对此,唐健盛表示,“适用于孕妇婴儿”只是一种营销噱头,并提醒商家必须对消费者负责。而在现场,也基本没有商家能拿出大陆境内“适用于婴儿”的检测报告。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防蚊产品涉及安全性和功效,建议购买有相关许可证的产品;对于宣称是“纯天然”,又无相关许可证的产品,消费者需谨慎选购;目前我国无专门针对婴儿防蚊液产品的检测标准,厂家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消费者须谨防“适用婴儿孕妇”的营销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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