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物价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区某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存在乱收费现象。区物价局组织办案人员深入调查,确定物业公司收费存在争议,经过协商,双方自愿进行调解。 调解会上,双方各自选派代表出席,由案件主办人主持调解。调解期间,双方阐述了各自的观点,业主方对物业公司收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要求,物业方对举报内容进行一一解释和答复,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双方争议问题进行了相关政策的解释和补充。整个调解过程历时三个小时,通过案件主办人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调解结束后,业主方代表田先生感慨道:“初次参加这样的调解会议,感觉这种方式很好,调解期间虽然有争论,但不伤感情,还解决问题!这次调解也让我们知道了以后有什么矛盾,多沟通,多交流,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物业公司代表王经理对此也深有感触,反思了以前工作中的失误,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和业主多沟通、多宣传,并要求物业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业主一道共同建设好、维护好小区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