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商丘市工商局委托有关抽检机构,对柘城县流通领域商场超市、手机专营店等销售的手机商品开展抽查检验工作,抽检信息全系统共享。 此次计划抽检手机等商品共15个批次,每个批次用于检验的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独立密封,加贴专用封条。抽样时,工商部门配合检测机构在被抽检人处随机抽取,检测机构负责按操作规程取样、封样,如实填写工作单等;被抽检人所在地工商执法人员认真检查被抽检人的主体资格及相关票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等。 据介绍,所检样品项目全部合格的,则判定该样品此次所检项目合格;样品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则判定该批次产品质量为不合格。不合格样品被抽检人或者标称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文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市工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备份样品被私自拆封、调换或者毁损的,不予复检。对于终检不合格的商品,各有关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