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没有我们28名消费者的公道,你们是真正为消费者服务的人民公仆,太感谢你们了。”5月2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走进来5名消费者代表,她们拿着“不忘初心为人民,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和“一切为了消费者的幸福”的感谢信,由衷地表达着她们的感激之情。 至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郑州28名消费者在简瑜伽馆办卡后遭遇关店”事件迎来最终结果: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为期一年的持续关注下,在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关门的瑜伽店退还了28名消费者66449元的全部余额,消费者们的损失得到了全面的挽回! 这也开启了全国通过集体司法途径挽回多名、小额预付费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先河,在预付费投诉居高不下、处理困难的背景下意义深远。
回顾:28名消费者办卡后瑜伽店突然关门 2023年5月,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接到28名消费者的集体投诉。 消费者孙女士与其他27名消费者,在郑州市国贸360广场简瑜伽馆办理了会员卡,并支付了1000多元到10000多元不等的会员费。但是当年5月初,该瑜伽店突然关门,28名消费者60000多元的会员费余额没了着落。 “头一天还在推销办卡,第二天我们来锻炼时,就发现店门关了,这让所有会员都措手不及。”消费者黑女士回忆说,简瑜伽馆关店后,会员们组建了维权群,多次到店门口蹲守,并尝试联系瑜伽店店员和负责人,但是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女士、黑女士等消费者选择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发现一个更不利的情况:经营该店的郑州臻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此前已经注销,开办简瑜伽馆的实体已经不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应该谁来承担呢?本来预付费消费投诉就一直是极难处理的痛点和难点,再加上如今商家关店、公司注销、营销人员跑路的现状,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怎么办?关店跑路、注销公司就能逃避侵权责任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以后所有商家岂不都可以如法效仿么。 “绝不能让简瑜伽事件成为预付费消费投诉的反面典型。”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韩晓明秘书长斩钉截铁的说。 随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开始了此起投诉的综合调查研判。 通过与市场监管系统对接协调,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查找到了郑州臻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原始企业档案,最终想尽办法联系到了该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史某某两位公司股东。随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又多次组织郭某某、史某某与消费者代表进行调解。 调解中,简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坚持要让消费者转到其他合作店,而消费者们则不想转店,希望能退回卡内余额。省消协组织了多次调解,都没有达成有效一致意见。 进展:消协支持仲裁 消费者代表仲裁获胜 努力调解退费无果,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便出具了专门意见书,明确表示支持28名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然而,当消费者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时又遭到了新的瓶颈。因消费者与瑜伽店签订的《会员服务协议》中双方纠纷解决方式为提起仲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无法立案。 在28名投诉的消费者中,绝大部分人的瑜伽卡余额只有一两千元,只有一名瑜伽卡余额过万(12500元),最少的一名消费者瑜伽卡余额仅仅600元。在这种人数多、额度小的预付费消费投诉中,消费者起诉本来就人为地增加了经济、人力和时间成本,如果再走仲裁程序,单案仲裁费用最少就要2000元起步,很多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过高便望而却步。这也是这家瑜伽店在《会员服务协议》中处心积虑主张“双方纠纷解决方式为提起仲裁”并且纠纷发生后拒不调解退费的底气和原因。 

“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难而推诿”。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没有因为部分消费者的畏难情绪而放弃这起集体投诉的处理。 2023年底,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通过组织自己的律师顾问团和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专家多次案情分析研判,又积极和郑州仲裁委沟通,最后选定28名消费者中的孙女士作为消费者代表,由消协指定律师顾问团成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孙凯律师作为代理人,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198元的仲裁费用由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前垫付,彻底打消了28名消费者维权成本的后顾之忧。 2024年1月26日,郑州仲裁委经过开庭,下达了裁决书。郑州仲裁委认为:《会员服务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但是瑜伽店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为消费者提供瑜伽健身服务,瑜伽店构成违约,因此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服务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因为郑州臻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鉴于经营简瑜伽店的郑州臻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注销,郑州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卡内剩余费用,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郑州市仲裁委还裁决:因瑜伽店违约,由其实际经营人承担案件的仲裁费和消费者聘请律师的费用。 
结果:省消协持续关注 店家与所有会员签订退费协议 然而,仲裁裁决生效后,简瑜伽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却迟迟拒绝履行退赔责任。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和当地电视台组织的大型消费维权直播节目现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现场连线简瑜伽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二人同意执行仲裁结果,马上退费。 随后,瑜伽店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了卡内剩余费用2630元,并支付了相应利息;同时还支付了2198元的仲裁费和消费者孙女士300元的律师费。 在第一份仲裁裁决生效执行后,涉事瑜伽店的实际经营人态度大变,改为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和所有会员谈好了退费方案。 
5月16日,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持续关注下,简瑜伽店最终履行了和解协议,剩余27名会员如期收到了瑜伽店的退费,共计66449元。至此,这起“办卡后瑜伽店关门跑路”案件最终迎来“消费者满意”大结局。 “大家充卡的钱,多的几千元,少的才几百元,这个钱数不管是去起诉,还是聘请律师,对于单个人来说,都是不划算的。”消费者孙女士说,“好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及时向28名受害消费者伸出了援手,不仅在瑜伽店关门的情况下找到了实际负责人,而且多次调查研判出具意见书支持大家集体仲裁,还多种方式给经营者施压退费,最终迫使瑜伽店退还了所有会员费用。消协真的就是我们消费者的撑腰人!” “通过简瑜伽28名消费者集体投诉的圆满解决,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传达了一个声音:小额度、人数多的预付费消费难点痛点的解决是有途径的;我们就是要用我们的执着维权给消费者信心、给商家镇慑;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来消费者的满意指数、幸福指数,这是河南省全体消协人的初心和责任,也是我们的担当和使命。”5月2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韩晓明秘书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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