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直接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上百件,一审结案率为89.91%,二审结案率为90%。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动员部署
郑州中院党组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亲自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保证全员参与专项斗争。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院党组12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两级法院建立联络员制度。自2018年7月30日起,在《值周督查通报》中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查、点评。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反馈意见后,中院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重点就提高审判效率,加快黑恶案件办理进度等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倡议中院干警签订《承诺书》,保证全员参与专项斗争。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中院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了强大合力。坚持以政治的高度、以人民的立场、以时代的眼光,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实现社会治安生态根本好转,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2018年11月20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2019年4月15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推进会暨疑难问题实务调研会。 二、坚持快审快结,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活动开展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坚持以提高审判质效为抓手,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确保专项斗争战果。 一是坚持快审快判。郑州中院提出了“效率优先、保障质量、兼顾效果”的理念,以效率促质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快审快判。为推进案件审理进度,市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于9月、12月开展了三次集中宣判和集中攻坚活动,并制定了专门台账,要求基层法院院长作为责任领导、中院对口指导的刑庭庭长作为包案领导对列入限期结案台账的案件逐案进行督导,保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上,以法院判决回应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果的期待。
二是加强理论培训、规范办案标准。2018年3-5月份,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参战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多层次业务培训。8月份,中院扫黑办组织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了政策法律专项考试,主要对专项斗争的政策和形势进行了考查。以培训和考试为基础,全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三个刑庭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的精干力量组建了专业化的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月份,中院扫黑办再次组织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恶犯罪专门合议庭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审判业务知识竞赛,主要就“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审理方案、庭审提纲、裁判文书内容进行考查。通过以考代训的形式,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结效果。2019年3月,市中院扫黑办召开全市法院扫黑办主任会议,对最高法院关于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学习培训,及时掌握政策精神。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业务知识竞赛 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真正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市中院扫黑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整合《刑法》、《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指导意见》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于2018年8月底印制《郑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手册》并分发两级法院,提高两级法院的政策水平,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明标准,规范审判程序。
四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不动摇。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在审判、执行各阶段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严格掌握保外就医适用条件,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铲除其滋生土壤。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
三、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中院下发《关于排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线索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黑恶势力犯罪集中排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在办理信访案件、审判、执行等活动中,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在刑事审判时,注重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时,彻查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在审理职务犯罪时,彻查背后的黑恶势力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填写《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统计表》,对在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理时,逐案填写《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统计表》,规范了线索移交和处置程序。
认真做好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2018年9月份以来,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陆续向法院系统交办了多批案件,中院扫黑办及时函转各责任单位并明确了办结时限。为了切实把交办案件的办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中院扫黑办完善各类台账,建立督办机制,严防“走过场”,要求各责任单位全程留痕。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线索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压实责任,建立全覆盖的督导督办机制
为摸清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破解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中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工作的意见》,确立了政治督导与业务督导相结合,组织领导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双督导、双通报”督导机制。要求中院每一名院领导分包一个基层法院,对辖区14个基层法院全覆盖调研督导,并对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全面调研督导。去年中院对基层法院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两轮督导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了依据。
五、深入发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浓厚氛围。在两级法院立案大厅、院外围墙、办公楼等地,设置展板、条幅、电子显示器滚动播放幻灯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全市法院共发放宣传册11600余份,悬挂条幅140余条,设置展板100余块,发送短信1600余条,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推送文章100余篇,电视、广播、报纸报道40余条,分别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法院的工作举措、典型案例进行了宣传报道。

中原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现场 
二七法院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查处流程图 为提高法律震慑作用,中院公开宣判了张中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对组织领导者张中彦,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宣判,之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过集中公开宣判、公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全社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郑州中院公开宣判张中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登封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宪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管城法院开庭审理卢某等6人寻衅滋事、盗窃、故意伤害一案 
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六、边打边建,加强源头治理
坚持排查与打击治理相结合,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市中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把司法建议作为提高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求中院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和基层法院在注重涉黑涉恶案件本身所带来问题的同时,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黑恶势力犯罪高发的内在原因、监管漏洞,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更加注重完善行业监管责任,提升行业内部治理水平,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2018年,金水、二七、中原、管城、高新、港区、巩义、登封、新郑、中牟等基层法院通过案件分析,向相关企业、办事处、镇党委、工商、公安、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组织部、人大等20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共计18份,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边打击、边滋生”。
全市法院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出重拳、下重手,依法判处了一批黑恶犯罪分子,改善了治安环境,推动了社会风气好转,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集中攻坚阶段,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效的措施,坚持“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把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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