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15消费和解警示平台  河南消费维权新闻线索源  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新闻线索源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河南消费网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关注 > 正文

法官告诉你:这样使用共享单车是违法的

河南消费网    http://www.hnxfw.org.cn  (2017-03-21 17:26:3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田珍祥

随着共享单车热度的不断升温,摩拜(小桔车)、ofo(小黄车)等不同品牌的单车几乎遍布街头巷尾。共享单车不仅解决了公共交通体系长期以来“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更起到了缓解道路拥堵、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绿色出行的重要作用。但是,因为部分人对公共事务缺乏基本的自律,加之共享单车的兴起侵犯了某些人的可得利益,导致针对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私占、损毁等问题频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这些现象,就共享单车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一一解读。

  乱停放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

  共享单车受到广泛欢迎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其使用的便利,具体表现包括共享单车是无桩停放,但这也间接带来了目前共享单车被诟病最多的问题——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前不久,北京市门头沟区近百辆共享单车因不当停放等原因被集中收缴至特定区域,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后经过多方协商这些单车均被运营商取回并重新投入使用。近日,朝阳区龙源创意文化园内也被发现有近300辆共享单车被集中停放在一处小院内,据园区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被扣都是因为在园区内违章停放,或影响了正常的道路通行,公司曾约谈摩拜和ofo的相关负责人,后摩拜派专人在院内巡视,而被扣的单车也陆续被运走。

  单车被清理、收缴的现象并不只在北京发生,上海、深圳等城市也发生过类似情形,原因还是乱摆乱放,影响公共秩序。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南磨房法庭法官裴小星认为,对于上述随意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很难归结到运营商身上,基本都是因为使用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把单车停放在指定的地点所致。因此,对于共享单车乱停放的行为,公安机关可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对随意停放单车的个人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同时应考虑到使用者停放单车的位置,以及停放时的主观想法,是基于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等情况,通过刑法中的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予以规制。

  私占单车行为如何定性?

  私占,即为私自占有,主要表现是为了方便使用,以上锁、藏匿等方式将单车据为己有。共享单车所共享的并非单车的所有权,所有权理应归于单车的运营商,其共享的仅仅是使用权,且这种使用是一种临时的租用,使用者只是短时间内租赁单车的人,因此更加无权去随意存放单车。

  今年2月中旬,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福绥境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家底商门前停放的共享单车被人私自上了锁,民警便在随后几天的巡逻中多留了心。偶然发现一名女子骑行ofo共享单车到店后,便用自己的锁将单车锁在门口。待女子要骑车离开时,民警将其拦住。经调查发现该女子就是店铺的老板,公安机关因该女子的私占行为对其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2月下旬时,北京火箭军总医院的两名护士也因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想要一直据为己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裴小星认为,上述私占行为均系使用者给共享单车私自上锁、非法占有,但使用者自己也因此丧失了收回押金的权利。注册过共享单车的都应当知道,使用单车之前必须向运营商先交纳一定的押金,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元,ofo单车的押金为99元。使用者以单纯使用为目的上锁行为在性质上难以被认定为盗窃,从财物数额上亦不太可能被定性为侵占罪,但根据租赁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在使用者一直保持使用单车的情况下,运营商可以不退还其相应的押金。同时上锁的行为也导致其他使用者无法使用该单车,侵犯了经营商的财产权益,因此在经营商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使用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考虑到共享单车的公共属性,私占行为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营商的经营管理都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上述两起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使用者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尺度并不严格,可谓小惩大诫”。

  裴小星还指出,上述行为的前提都是发生在合法租赁单车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并未处在合法用车的过程中,经营商不具备以押金约束行为人的手段,对于行为人的上锁私占行为,都可以定性为“盗窃”,轻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构成犯罪。

  损毁共享单车应如何担责?

  3月,北京发生了首例ofo单车用户因主动保护共享单车而受伤的事件。市民张女士称,其在3月10日骑行共享单车至西直门公交站台,恰逢一男一女准备使用附近的另一辆小黄车,但该车的信息被人涂改,导致该男子不能使用。于是该男子就用手拔轮胎气门芯,用钥匙撬车胎,并念叨:最好谁都别用了。张女士上前进行制止,但被该男士拽到身前,对其进行了殴打。幸好张女士接受医院治疗后身体并无大碍,警方目前已介入此事。像这样因无法使用单车、激情损毁车辆的使用者绝不只此一例,更有甚者,因共享单车坏了一些人的生意,所以惨遭“毒手”,扔进水沟、卸车轮、剪链条等现象屡见不鲜。

  裴小星指出,对于上述单纯对单车进行恶意破坏的行为,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这种行为的定性是“故意损毁公私财产”,而对于此种行为的处罚则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

  将单车使用记录纳入个人信用

  共享单车作为新兴事物,就如此前的网约车一样,在企业经营模式、有关部门监管、使用者素质方面都存在调整和适应,因此更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多管齐下为共享单车的持续发展提供良性环境,对此,朝阳区法院建议:

  一、建立共享单车行业的准入机制,严格审查企业资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不合格、不负责任的企业从行业中剔除出去。

  二、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将用户的使用数据、信用数据等提交给有关部门,以完善社会个人信用体系。对将共享单车乱停放、占有、损毁等行为进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未雨绸缪,从政府层面出台共享单车的法规性管理办法,尽快启动立法调研程序,尽早形成成文的行政法规乃至法律文件,对违规停车、损坏单车、私占单车等不当行为都制定出更加细化和具体的操作规则。

  四、建立共享单车行业联盟,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设立服务维权热线,为举报损毁单车等不当行为提供投诉平台。

  五、政府部门引领、各部门协作,对社会道德层面问题加强宣传引导,让使用者和非使用者都树立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自律理念。

上一篇:蹭WiFi时最好别网购
下一篇:如何防范保健品推销陷阱
河南消费网 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平台
您身边的“掌中投诉利器,贴身315专家”!
欢迎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hnxfw315)
河南消费网
相关警示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  2023-08-03 19:13:40
聚焦3·15丨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856个 网络市场监管  2022-03-15 17:58:40
共享单车立体车位亮相郑州  2019-07-10 10:42:20
共享单车押金有望当日退还  2019-03-26 10:10:52
让“拒收现金涉嫌违法”深入人心  2019-03-26 09:08:53
套牌、遮牌、污损号牌……郑州警方严打六类交通违法行  2018-11-09 14:13:03
 
公开和解
我要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电话:0371-67612315
服务监督 服务监督:18837112315
投诉邮箱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投诉模板(点击下载
投诉咨询指南more

一、如何投诉
(1)通过pc终端(电脑)和移动终端(手机)都可以向河南消费网适时投诉。
(2)通过pc终端(电脑)投诉:确认您选择的是中国消费者报主办的河南消费网(www.hnxfw.org.cn),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3)通过移动终端(手机)投诉:请在手机百度搜索上登陆河南消费网,点击进入公开和解频道或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我要投诉”按钮,进入投诉页面。
(4)仔细阅读“投诉必读”。
(5)填写投诉信息。个人资料、被投诉对象资料、详细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等,请完整填写(如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可用任意字母代替)。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故意损害被投诉企业声誉,甚至对投诉对象恶意诽谤。如有相关证据,请通过传真或网页上传的方式提交。(注:如果投诉内容较多,请先在文档上写清楚再复制粘贴到投诉页面上,避免因页面打开时间过长使页面过期,导致投诉信息提交不成功)。
(6)提交投诉。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如果页面中间出现一个“你的资料已提交!在审核中”的对话框,表示你的投诉已经提交成功。(注:已提交的投诉信息不同步在页面上显示)
二、投诉人联系方式的重要性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网站与您联系的重要途径,请您在投诉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而且是常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网站及时向您核实相关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情况,或者便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开展新闻调查。
三、如何查看投诉处理结果
1、进入“处理动态”按钮。
2、向本网在线咨询或者邮件咨询,邮箱地址:zxbhn315@126.com


处理动态more
回复:苏先生投诉新电途科技有限公
回复:梁先生投诉河南中安建培教育
回复:柏女士投诉河南仁康教育科技
回复:朱先生投诉中公教育新乡分校
回复:马女士投诉郑州清禾元素整形
公开和解more
苏先生投诉新电途科技有限公司胡乱
郑州李女士投诉到植得口腔植牙面部
张先生投诉洛阳涧西区巴黎风情澳利
王女士投诉河南省智平置业中介公司
何先生投诉郑州三世情缘文化传播有
投诉咨询分析more
八大投诉热点
河南消费网2018年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2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1月投诉分析
河南消费网2017年10月投诉分析
典型案例more
在郑州东方整形美容医院整容变毁容
郑州管城区人民医院出“内鬼”花钱
擅自篡改生产日期 不良商家遭严惩
汽车公司未履约 消费者享双倍返还
水管爆裂商家搬迁 跨省维权终获赔
投诉咨询评论more
押金已经退还,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
网店代运营公司涉嫌诈骗,感谢中国消
河南消费网维权真的很给力
禾木家居赔偿5000元
选购过程中设备也有语音提示
企业动态more
韩国民俗学会会长许南春一行参访仰
荣耀时刻!热烈祝贺仰韶酒业集团党委
锚定全国化,发布招募令!仰韶酒业集团
3·15聚焦:诚信仰韶,坚守品质,铸就高
中国陶香与世界共享!仰韶彩陶坊酒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