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4月17日发布2018年一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5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6.6%。 消费支出方面,2018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62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5.4%。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615元,增长5.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3%;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41元,增长9.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6%;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107元,增长1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10元,增长11.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0%;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676元,增长4.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454元,下降5.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424元,增长20.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2%;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35元,增长6.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 (任敏) |